大象新闻 9小时前
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云南禄丰“5·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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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一家公司长期违法开挖回采尾矿库,使尾矿堆积外边坡高度不断增加变陡,最后酿成坍塌事故,造成尾矿堆场下脚的 5 辆货车、1 台挖掘机和 4 名驾驶员及下游沟底约 1200 米处田地间劳作的 1 名村民被坍塌体掩埋。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布《楚雄禄丰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5.5"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5 年 5 月 5 日 8 时 38 分,楚雄州禄丰市境内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排尾堆场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 5 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 1375 万元。

据央 · 广网当时报道,禄丰市委宣传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矿区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与禄丰市交界的山地地带,当地调集上百名救援人员展开现场搜救工作。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经调查认定,楚雄禄丰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5 · 5" 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长期违法违规回采尾矿、堆排尾矿,造成超高超陡边坡,在尾矿析出自由水长期浸润软化作用下造成边坡失稳,相关部门漏管失管,地方党委政府失管失察,致使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存在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 年 5 月 5 日 8 时许,键丰公司组织 5 辆货车先后到尾矿堆场下方倒运前期回采尾矿时挖取的石料。8 时 38 分,1 号尾矿库回采开挖形成约 57.5 米的高陡边坡失稳,上部超高堆积的高含水率流塑态软土坍塌,大量坍塌体随沟谷向下游冲击滑移至约 2000 米处形成堆积,造成尾矿堆场下脚的 5 辆货车、1 台挖掘机和 4 名驾驶员及下游沟底约 1200 米处田地间劳作的 1 名村民被坍塌体掩埋。1 名货车驾驶员发现坍塌及时撤离逃生,挖掘机驾驶员未在现场,幸免于难。

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在武定县注册成立,实际控制人张常金,法定代表人刘小飞(键丰公司驾驶员,未出资),主要经营钛矿、铁矿开采、加工、销售,设有大荞地梁子钛砂矿(位于武定县)、1 号选厂、武定县九厂矿业公司大荞地钛选厂 1 号尾矿库及武定县九厂矿业公司大荞地钛选厂 2 号大梨园尾矿库(位于禄丰市)。

2018 年至 2019 年,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多次检查发现键丰公司 2 号尾矿库存在超最终标高排放尾矿重大安全隐患,并在 1 号尾矿库非法回采尾矿,责令键丰公司停止向 2 号尾矿库内排放尾矿、停止非法回采 1 号尾矿库尾矿行为,并请求原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停供该企业的 2 号选厂、尾矿库生产用电,明确楚雄禄丰供电局在收到应急管理部门恢复供电的书面文件后,方可恢复供电。楚雄禄丰供电局未认真落实楚雄州安委办、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供电局停止供应键丰公司大荞地尾矿库及选厂生产用电通知要求,对键丰公司大荞地尾矿库及选厂未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受市场和疫情影响,2019 年底至 2021 年,键丰公司停止回采 1 号尾矿库尾矿。2022 年以后,武定县应急管理局认为 1 号尾矿库已经作简易闭库处理,未对键丰公司 1 号尾矿库开展安全检查,对键丰公司 1 号尾矿库长期回采尾矿的违法行为未进行有效监管,对 1 号尾矿库形成的高陡边坡重大隐患监管不到位。

事故发生区域为天圆公司临时堆放尾矿的堆场外沿和键丰公司的 1 号尾矿库,坍塌区域位于天圆公司办公楼东南侧。经现场踏勘,1 号尾矿库及堆场外沿已基本滑空,坍塌区呈 "Y" 字型,事故共坍塌滑走尾矿约 40.71 万立方米,剩余尾矿约 32.8 万立方米。坍塌尾矿淤积于下游沟谷内,尾矿淤积长约 2000 米、淤积宽约 20~60 米、淤积区域面积约 7.43 万平方米、淤积厚度顺沟谷由上至下约 10 米 ~1.5 米。坍塌尾矿及沿途裹挟的泥沙冲入铜汞箐箐沟后,以塑性流形式沿沟道流通堆积,沟道两侧擦痕明显,渣体含水量高,多处有水流渗出,在中下部呈泉状涌出。事故救援挖出的 5 辆货车和 1 辆挖掘机车头车身分离、散架解体,损坏严重。

事故调查报告透露,9 时 30 分许,仁兴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 40 余人到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禄丰市政府、楚雄州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事故核实、医疗救治、善后处置、维稳处突、舆情管控、矛盾调解 8 个工作组,设立了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州市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工信、供电、通信等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并不断优化救援方案,先后调集各方救援力量共 556 人、救援器材装备 6500 余件(套)开展搜救。救援队伍在 6 个作业点累计完成人工搜寻面积 16.07 万平方米、流体筛查 2.93 万立方米、全域雷达探测超过 7.28 万平方米。

至 5 月 11 日晚,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 停止事故救援工作,转为灾害治理和保障民生,恢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预防次生灾害防范 " 的工作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张常金作为键丰公司、福铃钛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长期组织违法开挖回采 1 号尾矿库堆积坝,形成高约 57.5 米高陡台阶状裸露高陡边坡,且无视该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员工回采;未经批准擅自在 1 号尾矿库库尾上游排放尾矿形成超高超陡边坡,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张常金涉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5 年 6 月 12 日,张常金被禄丰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此外,键丰公司、福铃钛冶公司的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张常民涉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25 年 6 月 12 日,被禄丰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键丰公司、福铃钛冶公司的厂长段树明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25 年 6 月 12 日,被禄丰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键丰公司现场生产负责人张世鸿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25 年 10 月 23 日,被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徐光友作为天圆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武定县狮山镇大石头房砖厂公章及制作虚假《尾矿砂销售合同》,以此骗取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决定书,涉嫌伪造印章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多个监管部门被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对事故负有责任。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土地监管职责不力。在 2018 年 10 月、2019 年 2 月、2023 年 11 月分别对键丰公司、福铃钛冶公司违法占用土地建设选厂、尾矿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对企业的整改情况未跟进监督,未督促用地企业完善用地手续或恢复原地类;未能有效制止福铃钛冶公司选厂、键丰公司尾矿库、天圆公司选厂及尾矿堆场长期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自 2022 年以后,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对键丰公司 1 号尾矿库长期回采尾矿的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对 1 号尾矿库被键丰公司长期违法回采形成高陡边坡的重大隐患监管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力。对天圆公司选厂项目安全设施 " 三同时 " 审查把关不严。2023 年至事故发生前,对键丰公司、天圆公司违法堆排尾矿监管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

此外,禄丰市仁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禄丰市林草局、楚雄禄丰供电局均被点名。其中楚雄禄丰供电局违反供电监管办法有关规定,2019 年 8 月,未认真落实楚雄州安委办、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供电局停止供应键丰公司大荞地尾矿库及选厂生产用电通知要求,对键丰公司大荞地尾矿库及选厂未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为企业违法生产提供了条件。

事故调查报告还建议将 21 名有关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同级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就在事故发生前的 2025 年 1 月 -4 月,当地多个部门还曾向键丰公司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2025 年 1 月 3 日,楚雄州水务局给予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2024 年 2 月 2 日,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审批;2025 年 4 月 21 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拟使用林地公示。

上述行政许可文件显示,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工程已于 2024 年 8 月开工建设,预计于 2025 年 5 月完工,项目总工期为 10 个月 ( 合计 0.83 年 ) ,即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5 月。工程总投资 1657.3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995.69 万元。

来源 |  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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