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 月 16 日,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沧金罚决字〔2025〕15 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被沧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35 万元。
沧金罚决字〔2025〕15 号显示,因对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责任,回丽蓉(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南大道 13 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办理结、售汇业务;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限支行经营);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6 条,周边风险 26250 条,历史风险 81 条,预警提醒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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