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规模效应下,监管比追责更重要。
当一辆新能源汽车发生事故,车企的事故公告总是最快的,特别是与自燃相关的事故,为了维护好在消费者中的形象,长久以来车企都在跳过相关部门抢先发布调查。
这样快速的反映虽然能够用速度来制止流言的传播,但是这种车企自证清白的方式在一些情况下会起到反效果,毕竟没有哪家车企会说自己是真的有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不断上升,当下国内的新能源汽车存量规模已经超过 4000 万辆,并且随着销量的增长,这一数字将会在未来几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当规模增大之后,不能每一次事故后车企都快速响应发布通告。
最近,工信部修订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其中强调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覆盖产品生命全周期。
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这将是一次重大的变革。
监测现状
在新的监测平台建立之前,我国当下已经运行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车辆网平台,由工信部委托北京理工大学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从 2017 年正式上线运营以来,目前已经由超过 4000 万辆新能源汽车接入平台。
平台根据 GB/T 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状态、电机运行、充电行为、行驶里程、地理位置(脱敏处理)等 9 大类 70 余项数据进行采集监测。
当然,平台的数据并不直接来源于车辆本身,而是通过两级或三级进行上报,一般是由企业平台向国家平台进行上报。

也有部分省份试点了地方监测平台,数据将由企业平台上传至地方平台,再汇总到国家平台。
例如上海是全国最早建设地方监管平台的,从 2014 年开始运营以来,已经接入超 166 万辆新能源汽车,包含了公交、出租、物流、私家车等。
在平台的监管之下,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在不断提升,根据统计 2025 年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率已降至万分之 0.5 以下,首次低于燃油车的万分之 0.7。
同时这一平台还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平台提供的实时数据,已成功预警并处置 103 辆高火灾风险车辆,避免经济损失 1545 万元。

当然作为国家级平台,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更多的是承担宏观上的监管,服务于政府职能,
例如工信部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实现乘凉准入管理和产品一致性的核查;财政部通过接入数据可以实现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的审核;市场监管总局则通过监测数据对缺陷产品进行调查和召回。
同时,地方规划部门还能通过分析区域车辆分布、充电习惯、使用强度等脱敏够的信息,对充电桩布局、城市交通规划进行有效分析。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平台目前唯一有影响的就是检验车辆是否合规,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凡是在补贴之内的新能源汽车都被强制要求介入系统。
而且在接入数量不断扩大的状况下,更多的问题也显露出来,近十年前的标准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局限性
虽然有国家平台的监管,但是热失控的风险依然存在,并且在不断增长。
数据显示,2025 年,电池热失控占新能源汽车召回总量的 10%,其中设计原因导致的召回占比 82.9%,制造原因造成的召回占比为 17.1%。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 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显示,今年行业百辆新车故障次数达到 109 次,同比增加 18 次。
尽管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呈现快速扩张态势,但电池安全、产品可靠性等核心问题仍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短板,现行的监管制度还是难以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

我们依然能够在各种渠道看到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的事故,而且不少还是发生在车辆未受外力碰撞的静止或正常行驶状态下,这些事故引发了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的普遍担忧。
这背后就是监管机制的局限性,根据现行的 GB/T 32960 标准,企业需采集电池、电机、电控、位置等 61 项常规数据和 12 项安全故障数据,按 30 秒一次频率上传。
但是,30 秒一次的数据采集频率,无法满足事故原因精准分析需求,更无法提前进行预警。电池热失控的早期征兆可能在几秒内发生,30 秒的数据间隔难以捕捉关键变化,无法避免自燃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监管的范围还存在局限性,公共服务领域车辆需实时传输数据,而个人购买的乘用车仅在车辆状态变化时上报数据,如果一辆私人使用的新能源汽车长期存放,就无法被平台进行监管,即使发生事故也难以明确责任。
而且平台目前所使用的还是阈值报警为主,缺乏预测性分析能力,例如温度超过 50 ℃触发,而事故的发生往往是有变化性的,当电池温度快速由正常温度上升,也意味着存在风险,但由于没有到 50 ℃的标准,就无法发出预警。
一些先进的检测方案通过 AI 大模型分析,能够实现提前 40 分钟预警,误报率 <5%。
更重要的是,先行的监测标准是由企业收集再向平台上传,中间存在着各种风险点,例如之前有车企未能适配国家平台协议,导致报警延迟 3 小时。
新变化
可以看到,先行的监管平台已经难以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技术的不断普及,让监管平台需要与时俱进。
新监管平台的建设就是为了解决目前这些矛盾。
例如新标准 GB/T 45688 — 2025 标准要求车辆发生事故时,须自动上报事故发生时间点前后各 30 秒的完整运行数据,采样周期小于 1 秒,几乎可完整地还原事故发生瞬间的车辆工况。
这些数据能够为事故分析与责任判定提供客观依据,有效解决因数据缺失或不透明引发的消费者与车企之间的责任纠纷。

同时,通过建立透明的数据共享机制,还将有助于消除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的认知偏差。
在数据安全层面,新标准要求必须才使用采用 " 双通道上传 " 模式,通过企业 - 地方 - 国家和企业 - 国家两条路径交叉验证数据准确性,防止数据篡改。
对于长期停放的车辆,新规要求企业应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妥善处理大面积聚集停放、频繁报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更重要的是,新规还要求企业建立电池热失控预警模型,能够提前识别潜在风险,极大的提升车企对于车辆安全性的投入,防止个别车企通过息事宁人的手段,减少在安全上的投入。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监管平台的检测范围也随之扩大,对于 L2+、L3 级自动驾驶技术的监管也被纳入到监测和报告机制中,可以实现对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可以看到新技术的发展将会有力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向更加安全的层面发展,也将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例如最近经常能看到有车主说定速巡航故障,在高速上狂奔几百公里的新闻,而事故结果一般都没了下文。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都集中发生在燃油车上,在新平台建立的过程中是否也考虑将新生产的燃油车纳入监管中,实现对新车的全面监测,而不是局限于新能源汽车。

现行安全监测体系目前来看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数据采集频率与精度、预警模型技术、数据真实性保障、隐患车辆主动排查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需求。
随着新平台的建设,国内将实现了从电池生产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测,构建完整的电池安全管理体系。
更重要的是新平台的设立,将形成统一的对外通报窗口,不需要让车企再连夜调查,跳过监管部门发布通告了。
新监测平台的建设不仅将提升新能源汽车本质安全水平,还将为行业技术进步、市场信心维护、监管体系完善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注:图片部分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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