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区报 3小时前
购房新规,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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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新规

下月起实施!

有人能省几万块!

3 月 25 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官网公布了《关于明确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下月起

横琴以外区域有房

也可享受契税优惠

《通知》指出,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个人购买合作区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确定为合作区管辖区域。

此前,在横琴购房申请契税优惠时,需查询购房家庭在珠海市全域乃至更大范围的住房持有情况;而新政实施后,查询范围收窄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辖区域。

这意味着,下个月起,只要在合作区管辖区域内无房或仅持有一套住房,即便购房家庭在珠海其他区域(如香洲、金湾、斗门)拥有房产,在横琴购买住房时,仍可按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税率。

4 月 1 日前未缴纳契税的

若符合规定可按新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2026 年 4 月 1 日前,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尚未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通知》规定的可按《通知》执行。

知多 D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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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官网、南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编辑:胡洁婷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王近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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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房地产市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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