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电影 3小时前
今年第一撕,撕到了内娱的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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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与单依纯的版权纠纷,仍然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前者下场开撕,后者几度道歉。

事情还没完。

更多人纷纷下场,加入这场内娱的版权风暴。

为什么这几年,原唱与翻唱的纠纷越来越明显了?

为什么连像单依纯这样的 00 后中的 Vocal 顶流,都逃不脱 " 翻唱咖 " 的标签?

在 Sir 看来。

这其实就是华语乐坛漫长困境的一种缩影——

稀缺的原创,贫瘠的市场,急切的歌手,等待的听众,互相成全了一个紧缩的乐坛。

说句难听的:

华语乐坛的废墟上,开始了最后的存量逃杀。

最明显的。

会唱的好嗓子,还有那么几个。

但能听的歌 ……

咋就剩这么几首了 ?

2025 年 5 月,《歌手 2025》第四期。

单依纯翻唱了《李白》。

当所有人都在期待一首流行布鲁斯会被如何改编时,却愕然发现,伴随着 " 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 的念白,《李白》已经完全成为了另一种,呃,表现形式。

美妙,见仁见智,抽象,众口一词。

单依纯亲口点名:

这是艺术。

无论你喜不喜欢,无论李荣浩喜不喜欢,无论二手玫瑰的梁龙喜不喜欢。

凭着两句刷屏的 " 如何呢,又能怎 "。

《李白》和单依纯,在传播上绑定了。

作为原作者的李荣浩一直很安静。

直到今年 3 月 29 号。

李荣浩在控诉中明确,这是一次明知故犯:

单依纯团队在 3 月 28 日登台演出前,向他发送过授权申请。

而他 " 明确,客气的婉拒了这个版权邀约案件 "。

被拒了。

可单依纯在当日的演出中," 风雨无阻 " 地唱了《李白》。

于是,李荣浩立即行动,在证明了第三方中国著作权协会并未发放相关版权后。

李荣浩的键盘火力全开——

他从来就不喜欢单依纯版本的《李白》,只是碍于已经授权,且当时热度正高,才一言不发。

态度明确:

脸,已经给过你了,你怎么还侵权呢?

30 号凌晨,单依纯发布长文道歉。

承认侵权事实,但同时强调,版权工作全权由巡演的主办方负责。

自己错在 " 疏于审核 "。

而对于补救措施,单依纯则宣布了后续的赔偿由自己一力承担。

此后的两场演唱会,也相应地展开退票。

而李荣浩的回应很直接——

无需金钱赔偿,但保留网络追责的权利。

至此,这个侵权事件本身告一段落。

但,舆论的发酵才刚刚开始。

填词人吴向飞对李荣浩公开喊话。

说他曾公开演唱自己创作的《路一直都在》,而从未支付版权费用。

被李荣浩直接噎了回去。

而后,4 月 1 日,李荣浩又被指出,他自己也有一首《小眼睛》有抄袭嫌疑。

他亲自下场澄清辩论,但,起到的效果寥寥。

同时,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开始走到台前,谈起自己经历的版权纠纷。

《跳楼机》的原唱 LBI 利比,出面点名——

环球音乐与他有版权纠纷。

水木年华的卢庚戌,发文表示自己的创作被长期侵权。

更多独立音乐人,也开始清算自己在与唱片公司签订合约的过程中,到底收到了多少分成。

一时间,华语乐坛盛况空前。

开演唱会的,在大屏幕上直接展示歌曲版权由来。

在微博征战沙场的,开始搬出各种法律条文,科普著作权知识。

而更多的,则是各家艺人谈论版权意识的热搜。

仿佛一夜之间,所有内娱人士都在自证——

看,我推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未越雷池半步。

由此,网友册封——

2026,版权元年。

树立版权意识,保护个体的创作劳动所得,任何时候都不晚。

但 " 助力行业发展 " 这种话,Sir 已经说不出口了。

当人们争着抢着分权益所得,一般就两种情况:

要么蛋糕太大,吃不到,馋死。

要么剩饭太少,拿不到,饿死。

华语流行音乐?

不可能是前者吧 ……

对于华语乐坛来说,翻唱是老传统,更不是啥丢人的事。

处理方式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买断。

唱片公司是直接买下金曲翻唱版权,无论如何重新填词、编曲,都只需要标注原作者即可。

典型的例子,便是八九十年代的港台流行乐。

当时的港台乐坛,有着高频的发片需求,原创动力却难以支撑。

人家有火了的歌?

买啊。

不缺钱,不缺市场,缺的就是先进产品。

产业成熟的日本,几乎成了覆盖整片东亚的流行歌批发市场——

像张国荣的《拒绝再玩》,翻唱自安全地带的《じれったい》(焦躁);钟镇涛的《让一切随风》,则改编自泽田研二的《时の过ぎゆくままに》(任时光流逝)。

如果你听 80-90 年代港乐。

现在点开中岛美雪、桑田佳佑、玉置浩二的音乐软件页面,就会发现你的童年回忆,有许多都是 " 合资进口 " 的。

第二种方式," 一次性 "。

广泛见于如今的各类演唱会表演、音综节目。由节目出品方出面,向原作者、版权方或第三方(比如上文提到的中国著作权协会)申请翻唱授权。

在节目舞台上,歌手可以自由发挥。

而权限也止步于此。

想要在其他场合卖票挣钱?

那是另外的价钱,需要再次申请授权。

以上两种,都还是属于名门正派的法子。

但在草莽时代,很多情况下是,不打招呼,用了再说。

没红,版权方没有精力管你。

红了,到那时已经有钱付版权费了。

即是俗称的 " 先上车,后补票 "。

像《老男孩》,《起风了》都是如此。

前者翻唱自日本歌手大桥卓弥,后者则翻唱自高桥优。

最有名的案例,是汪峰与旭日阳刚组合的禁唱风波。

这对组合在《星光大道》上出道,以翻唱《春天里》完成爆红。

甚至,走上了春晚。

原唱汪峰呢,一开始对此也并无异议。

直到旭日阳刚组合的商演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

他才下场协商,至少把版权费交一交。

当对方拒绝后,汪峰随即宣布,禁止旭日阳刚以任何形式再唱《春天里》。

这个要求相当正当。

可当时大众的版权意识和今天不同,很多人觉得汪峰怎么这么小心眼,一个大明星和农民工斤斤计较。

况且人家把这首歌重新唱火了,给你热度不好吗?

或许也就是因为这样,版权问题一直不被重视。

翻唱?

侵权?

好听就行了呗。

明晃晃的抄袭、知识产权的官司,也从不是只在今天才发生,也不止音乐界。

流行文化生态初期,总会有这么一段的野蛮生长。

创作的第一步就是模仿。

而相对的,维权成本和信息差,也纵容了一些没皮没脸。

而当互联网拉平了信息差、相关法规完善、消费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上升 ……

今天,他们还敢吗?

所以问题来了——

怎么单依纯的团队如此大胆,顶着 " 明确拒绝 " 执意侵权呢?

整场事件最大的滥觞就在这里。

与明知故犯相比,Sir 更愿意用另一个词来形容:

她不得不唱。

没歌了。

那段 " 野蛮生长 ",其实留下了伏笔。

翻看单依纯 28 号的巡演歌单——

27 首曲目中,7 首是翻唱。

其中,像《一个人跳舞》《舞娘》《君》《李白》,都是在《歌手 2025》的舞台上首发的翻唱作品。

论声势,单依纯无愧于是新生代的顶流艺人;论圈内认可度,那英亲口认证,《歌手 2025》最看好的就是她。

有平台,有扶持,有人气。

你还别气。

因为人家真的有本事。

能唱。

但坏就坏在无米可炊,没有代表作。

出道近六年,满打满算才两张全长专辑,你喜欢哪首?叫什么?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关于华语音乐是怎么烂到今天的?

没有好作品,是蛋生鸡。

没有好听众,是鸡生蛋。

可在这场恶性循环中,最先溃缩的毫无疑问是他们——

创作者。

是在繁荣时期也分不到太多名和利的幕后力量。

最近最火的编曲人,是黄雨勋,他负责了周杰伦新专辑《太阳之子》的主要编曲工作。

于是被爆骂。

编得太土太烂。

于情," 舍不得骂杰伦,我还舍不得骂你?"

于理,作品水准与周杰伦老搭档林迈可操刀的《那天下雨了》高下立判。

以前,人们爱说周杰伦不行,但往往忽略了他身边的团队。

曾经的才子,其实没剩几位了——

曾制作《斗牛》《威廉古堡》《以父之名》等快歌的洪敬尧,在《十一月的萧邦》的 05 年后,就基本不再与周杰伦合作。

号称弦乐大师,写出《龙卷风》《七里香》《青花瓷》的钟兴民,与周董的合作也止步于 2011 年的《跨时代》。

代表作《爱在西元前》《东风破》《彩虹》的林迈可,也不断减少合作次数。

上一个的爆款,还是《告白气球》。

而且别忘了。

这些名字之所以能被记住。

是因为他们服务并成就的,是周杰伦。

更普遍的,名利双不收的幕后创作者呢?

华语音乐最被忽视的问题是——

即便在行情最好的时候,幕后创作才华,也没得到应有的重视。

零星几位的明星创作人,其声誉都和歌手本人高度绑定:

大众印象里,永远是周杰伦的方文山,王菲的张亚东,老狼的郁冬。

但在别处。

情况可能相反——

比如金曲《UPTOWN FUNK》。

这首歌,乃至这张专辑的所有者,并非演唱者布鲁诺 · 马尔斯。

而是属于制作人马克 · 朗森。

严格意义上,最有名气的天王火星哥只是 "Feat."。

有的演出他不光要让出 C 位,还要伴舞配和声。

这种画面,你觉得在内娱看得到吗?

当时不存在。

如今不可能。

格莱美年年都在挺着。

但内娱你上一次听到 " 某某金曲奖 ",是在什么时候?

基于人口红利的华语乐坛黄金年代,它的火爆发展让注意力和资源始终聚焦在舞台前端和明星本人。

如今衰败了,制作人们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片干涸红海?

梦想?

那就去弄独立音乐。

挣钱?

不如去整抖音神曲。

在增量时代错过未被重视的才华,不会等你到今天的存量时代。

有人在唱但没人会写。

所以。

只能靠抢了。

近几年以来,我们看到的艺人版权纠纷,是越来越多了。

从华晨宇与黄霄云的纠纷。

到张碧晨和汪苏泷因为歌曲《年轮》的原唱争议。

再到如今李荣浩在回应中宣称自己不要钱,但保留网络追究权利。

其实都在说明一件事。

华语音乐以往一团和气的表面,正在慢慢被撕破。

事关演唱曲目的正当性,无论哪一方都不会轻易让步。

因为这关系到最切实的商业利益。

在如今流媒体 + 短视频包打天下的主流环境里。

音乐人得到报酬的方式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流媒体的收听分成。

而这种模式天生地就会偏重各种爆红的单曲。

就像李荣浩虽然有许多热门单曲。

但,这并不妨碍《李白》成为他商业价值最大的原创单曲之一。

在这次风波中趁势收回翻唱权,其实也是一种对自身的维护。

某种意义上来说,李荣浩是幸运的。

除了《李白》,他还有数首同样大热的曲目。

自身作为顶流唱作人的身份,也让他在下场互撕时有足够的聚光灯照。

但对于那些更小的音乐人来说呢?

一个略显讽刺的对比。

一面,是《跳楼机》的原唱 LBI 利比,在微博升堂控诉环球音乐侵吞版权费用。

另一面,是何洁自曝,《跳楼机》的收入足以养活整个索尼娱乐。

本就贫瘠的市场,再加上不到位的创作者权益保护。

造就了如今这般艺人亲自下场的局面。

可预见的是。

在未来的乐坛里,相似的案件与风波只会越来越多。

因为市场就那么大,且会越来越小。

因为好歌就那么多,且会越来越少。

歌手们的生存竞赛一直在提速。

但能曝光的途径,也一早就无比清晰——

上音综。

但音综?

大家真是去听歌的吗?

比起原创音乐人出彩,我们似乎永远在追求——

谁唱得更 " 好听 ",谁的高音更棒,谁的造型更眼前一亮,谁的戏更多。

到了尽头就只剩下了。

谁更能造梗。

这何尝不是一种华语乐坛的悲哀。

归根结底。

创作者和输出者的矛盾其实一直都在,音乐市场的消退也绝不止于华语,但,唯有内娱的歌坛,舆论反扑过于后知后觉为时已晚了。

现在强调版权。

现在重视幕后。

有必要。

但来得及吗?

可是朋友,也不必过度悲伤。

华语流行乐也是 " 一鲸落万物生 " 的。

代替某某天王一呼百应的,是一个个崭新又独立的小众领域:摇滚、说唱、音乐剧、偶像、二次元 ……

流行或许消失了,但音乐并没有。

但如果你也和 Sir 一样。

在那个闪闪发光的黄金年代,被那些旋律感动过;在之后的成长岁月中,被那些句子陪伴过;在现在的日子里,还在跟着那些节奏叹息着。

那么 Sir 建议你。

戴上耳机,重新听一遍罗大佑的《将进酒》——

青春不再, 往日情怀,我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拥有。

亲爱的朋友,你的心事重重,何处是往日的笑容。

莫再提起那人世间的是非。

今宵有酒今宵醉。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助理:摩卡夫卡布奇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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