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4 月 10 日讯,近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南湖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以上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票据业务不审慎。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新疆金融监管局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罚款 140 万元;对南湖路支行罚款 30 万元;对唐观爽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对韩晶晶、郭伊斌警告。


蓝鲸新闻 4 月 10 日讯,近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南湖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以上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票据业务不审慎。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新疆金融监管局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罚款 140 万元;对南湖路支行罚款 30 万元;对唐观爽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对韩晶晶、郭伊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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