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 ( 000919.SZ ) 公告称,公司分公司金陵制药厂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上市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其申报的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 ( 化学药品 3 类 ) 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不予批准的原因为现有资料不能支持该药品体外生物等效性结论。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 414.53 万元,其中研究费用 120.19 万元已计入相应期间损益。本次药品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药品研发及审批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