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 05-19
骆驼股份子公司被罚:电池组运输中起火,外包装无明显危险货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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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4 月 30 日,骆驼股份(601311.SH)旗下的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下称 " 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 ")被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涉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 ",处罚机关为宜章县交通运输局。

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40 分,因应急联动,接宜章县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宜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彭利民、廖海群等在 G107 宜章县绕城线香山国际路段(北上)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6 年 4 月 27 日晚上大约 9 点左右,驾驶人闫某军驾驶车牌为冀 E2960X(冀 E73LH 挂)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荷溪百货装载 20 个托盘,22 吨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组)运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谷桥厂,运费总价 7100 元。司机闫某军是在货车帮 APP 平台联系的货源并下单,该货物所属公司是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公司告知闫某军运输的货物为电池。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14 点 40 分左右,车辆行驶在 G107 绕城线香山国际(北上)时,司机发现货厢在冒烟,掀开篷布后起了明火,就拨打了 119,后经应急、消防、交警、交通等多部门紧急处置灭火,灭火后经查是因为车上所装货物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组,该电池没有采取安全运输防护措施,电池发生短路等原因后导致起火,经查发现此次运载的货物外包装上无明显的危险货物标志,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责令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当事人配合情况等因素,处罚机关对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章县交处罚﹝2026﹞000200009 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从银,由骆驼股份(601311.SH)全资持股。

产经新闻热线电话:0531 — 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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