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2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案例:
被告人戴某某,案发前系江苏某公司大客户经理,专职对接大客户负责福利卡销售业务。2023 年 11 月起,戴某某因为夫妻关系不好以及工作压力等原因,迷恋上了一名男主播。起初她用工资充值打赏,后来发展为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
经查,她利用销售福利卡的便利,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共计 1478 万余元,其中,888 万余元用于打赏男主播,其余钱款用于偿还网贷、个人消费等。

戴某某到案后供述,她经常通宵多晚连续充值,单次打赏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借网贷维持打赏节奏。而男主播长期通过线上暧昧互动、刻意卖惨、煽动攀比等方式,精准拿捏住了她,使她欲罢不能,无力自拔。
2026 年 3 月 30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戴某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 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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