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因地制宜培育低空领域新质生产力,以法治保障激活寒地低空产业潜力、完善空域管理与安全监管体系,日前,我省发布《黑龙江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条例》共八章 51 条,覆盖空域运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场景落地、要素扶持、安全管控全链条,为龙江通航制造、低空文旅、航空应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据悉,《条例》确立统筹谋划、安全第一、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应用牵引五大发展准则,清晰划分省、市、县三级政府职责,搭建起协同高效的空域管理体系。同时聚焦低空经济领域飞行器设计、智能导航、航空材料、寒地应用等关键技术需求,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载体。持续培育壮大低空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打造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加速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创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
在应用场景拓展方面,《条例》明确 " 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 " 的稳妥发展推进路径。依托我省广袤的农林资源、优质冰雪旅游资源、独特边境资源,落地十大低空应用赛道,涵盖农林植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巡检、低空物流、短途通航、城市管理、航空应急救援、空中医疗转运、低空观光、航空赛事运动等多元领域。
《条例》同步明确全方位配套扶持举措,要求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从项目用地、产业信贷、航空专属保险、高端人才引育、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寒地行业标准制定等多维度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增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持续补齐产业人才短板,夯实产业发展人才根基。
在安全监管层面,《条例》明确公安部门需常态化整治无人机违规 " 黑飞 " 违法行为。规定民用无人机出厂须搭载专属识别、运行识别等核心功能,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出厂激活等管理制度。同时明确飞行活动举办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低空领域突发事故统一纳入全省应急处置体系,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筑牢低空经济安全发展防线。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电子邮件两种渠道反馈意见。信件可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202 号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专班,邮编:150000;电子邮件可发送至:hljfgwdk@126.com。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0451-82620036 详细咨询。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节永志
编辑 / 初审:刘奕萱
复审:王履臻
终审: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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