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 1小时前
从明天起,“退休后还要工作”的人有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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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司楼下,有一位保安大叔。今年,六十几岁。

每天,你都会和他打上照面。甚至,点头示意。你一直以为,他和你一样,是一名 " 员工 "。

但其实,你们不一样。

他不算是公司的 " 员工 "。他是一名 " 退休后还要工作 " 的超龄劳动者,站在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中间地带。

如果有一天,他在岗位上摔倒,工伤认定,可能不受理。他被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可能不立案。公司说 " 明天你不用来了 ",解约协议,可能拿不到。

而他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根据测算,像这样超龄工作的人,在全国有 0.8-1.2 亿。其中,也许就有你的父母,和未来的你。

于是,5 月 10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名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文件。

这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从明天(7 月 1 日)起,施行。

" 退休后还要工作 " 的人,有了新规。

这就意味着,从明天起,你们公司的用工成本,可能要重新核算。HR 手里的 " 退休返聘协议 " 模板,可能要作废。也许是你父母的现在,也许是你的未来,能在继续工作时,获得更多的体面和保障。

为什么这么说?

老规矩。挑重点,再翻译。一共 4 项。

好。我们开始。

01

谁是超龄劳动者?

首先,谁是超龄劳动者?几岁才算超龄?

新规第二条,是这么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 适用本规定。

那么,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2024 年 9 月 1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从 2025 年起,我们有了这样一张时间表。

男职工,原 60 岁退休,每 4 个月延 1 个月,逐步延至 63 岁,到 2039 年完成;

女干部,原 55 岁退休,每 4 个月延 1 个月,逐步延至 58 岁,到 2039 年完成;

女工人,原 50 岁退休,每 2 个月延 1 个月,逐步延至 55 岁,到 2035 年完成。

法定退休年龄,不是具体的数字,而是正在移动的水位线。

而超龄劳动者,跟着法定退休年龄走。超出水位线,就是超龄劳动者。

所以," 超龄劳动者 " 的《规定》,和 " 延迟退休 " 的《决定》,其实是一组拼图。决定,会把退休年龄向后推。规定,要把 " 退休后还要工作 " 的人罩住。

有推,有罩,才是完整的劳动力市场制度。有推,没罩,那就是又要干活,又没保护。

当然。这就意味着,你们公司手里的那张 "60 岁以上员工清单 ",不能再做一次性梳理,而是要至少每年校准一次。因为今年,张师傅算超龄,5 年之后,到达同样年龄的李师傅可能就不算了。

而对个人来说," 退休 " 这两个字,也在被重新定义。

未来,你可能会一边领养老金,一边继续做着事。可能会在几份工作之间,过渡个三年,才完全离开。可能会 60 岁不工作,63 岁又回来。

因为退休,未必是 " 再也不工作 " 了。退休,只是 " 开始领养老金 " 了。

02

从灰色地带,到第三类身份

那么,新规,有什么用?

给你讲个故事。

2018 年 3 月,浙江嘉善一名 60 岁的工地杂工老贾,在搭电动三轮去工地的路上,翻了车。经过检查,是左胸多发性肋骨骨折。

但是,公司的人来看了一眼之后,只留下了几千块的医药费。

为什么?

因为," 您不是我们的劳动者,您是劳务关系 "。

老贾不服。他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关系证明在哪里?没有。没有?那不能受理。他去打官司。2020 年 6 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

他在劳动法的门外,又不在民法的怀里。他就站在,一片没人管的空地上。

2023 年 11 月,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了检察院。检察官翻出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答复," 超龄务工农民工伤时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再审启动。最终,达成了约 3 万元的和解。

从 2018 年 3 月,到 2023 年 11 月。总历时,5 年 8 个月。

这样的故事,不是个例。2025 年,北京一中院的研究报告显示,2020-2022 年,全国法院审理的超龄劳动者相关劳动、劳务纠纷案件,有 4 万多起。上诉率,是 50%,同期普通劳动争议的 2 倍还多。

因为不服。因为没有标准答案。

而新规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划清灰色地带的边界。因为新规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九条规定:

…… 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 ……

因本规定明确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也就是说,新规在 " 完整的劳动关系 ",和 " 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 " 之间,开出了一条新车道。

我称之为,第三类身份。

不是完整的劳动关系,但有底线保障。不是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但能走劳动仲裁。

过去,你在劳动法的门外,又不在民法的怀里。但是,不能让你冻死在旷野上。所以,必须给你盖个屋子。

新规,就是这间屋子。

这就意味着,退休之后,你想再做点工作,不再会是 " 没人管 " 的身份。也意味着,对于企业来说,所谓的 " 灵活处理 " 的时代,就要结束了。

该交的保险,必须交。该签的协议,必须签。该走的仲裁,必须走。

03

工伤,必须托底

那么,企业的用人成本,是不是就要大幅上升了?

继续看新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什么意思?

养老,不要求交。因为可能已经在领养老金了。医疗,不要求交。因为可能已经在享受退休医保了。失业,不要求交。因为本来就不在失业的范畴。

但是,工伤,必须托底。

因为,超龄劳动者的活儿,恰恰就是工伤最高发的活儿。

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的数据,60 岁以上仍在就业的人群中,62.44% 在农林牧渔业,8.31% 在建筑业,7.29% 在制造业,6.61% 在批发零售业。

翻译一下就是,78% 就在田间地头,就在工地脚手架边,就在车间机器旁。

那么,这笔必须要托底的工伤,意味着多大的用人成本上升?

按照各地工伤保险费率推算下来,其实没多少钱。和最终可能出现的赔款相比,这笔钱也便宜到 " 不应该犹豫 "。

而且,这是一件 " 本来就应该 " 的事儿。

04

工资、工时,两条最低红线

那么,除此之外,新规还保障了什么东西?

最受关注的,大概莫过于这么两件事。

工资,工时。

过去,一些从事保安、保洁、绿化的超龄劳动者,拿到的可能是很低的,甚至歧视性的 " 老人价 "。但现在,得涨。

不是建议涨,而是必须涨。因为新规第十一条规定:

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过去,一些超龄劳动者的待遇,可能是 " 反正你是返聘的,不用那么在乎上下班时间 "。但现在,这种话说不通了。因为新规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 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

再加上,我们刚才聊到过的,新规第六条关于 " 合同 " 的规定。一个 " 口头约定 " 的时代,开始坍塌。

超龄劳动者,要从 " 单位的人情 ",变回 " 法律的主体 "。

过去,靠 " 我们看着来 "。以后,靠 " 白纸黑字 ",靠 " 明确规定 "。

这一张张纸,就是尊严本身。

所以,接下来,有 3 件事,可能是你要抓紧去做的。

1)盘点。

公司所有的 60 岁以上员工,包括返聘的、外包的、临时的、特聘的,要列清楚。

2)重做协议模板。

模糊的协议,必须扔掉。新的协议,要按照新规第六条的规定,写清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3)核算成本。

工伤保险,进薪资预算。工资待遇,不能低过最低标准。

因为明天(7 月 1 日),不是某一个建议的截止日。

明天,是一个法定的执行日。

最后的话

好了。关于新规,我们就先聊到这里。

现在,让我们把镜头,稍微拉远一点。

是的。

人口结构,正在转变。我们这一代人,可能确实就要面对 " 工作得更久 " 的现实了。

这让人焦虑。因为,我们曾经想象过的退休生活,可能不会如期到来了。

但是,我们一定会有一套配套的保护网。

因为,一个人,也许可以工作得更久。但不能一边工作得更久,一边又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尊严。

新规,只会是第一块砖。未来,还会继续优化,还会有更多的配套。

这件事儿,值得你继续关注。

也值得你,告诉身边的人。

观点  / 刘润    主笔  / 二蔓  编辑  / 歌平  版面  /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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