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 25 万元。同时,戈军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 8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 25 万元;对戈军警告并处罚款 8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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