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 51.5 万元。同时,兰罡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 7.3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 对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 51.5 万元;对兰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 7.3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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