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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旅游包车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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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暑期旅游旺季,暴雨等极端天气多发,旅游包车安全风险升高。为切实保障游客出行安全,现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严格落实旅游包车 " 五不租 " 制度,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旅行社选用包车必须严格执行 " 五不租 " 规定,严禁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和非法改装车辆,坚决杜绝使用安全检测不合格车辆,源头堵塞安全漏洞。

二、严格落实包车合同安全条款,严禁 " 以包代管 "" 包而不管 "。旅行社与旅游包车企业订立合同必须明确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安全告知条款,厘清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严禁签订空白合同、口头约定或责任条款缺失的合同。严禁旅行社对包车企业及驾驶员 " 只租不管 ",必须将安全事项告知责任落实到合同文本与出团全过程。

三、严格落实行前说明及全程提醒制度,严禁安全带使用流于形式。旅行社和导游须在行前说明中对规范使用安全带作重点宣讲。发车前督促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行车途中加强监督提醒,严禁车辆带 " 病 " 上路。

四、严格落实行车安全提醒与协助避险责任,严禁违规驾驶与冒险行车。导游全程监督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接打手机。严禁夜间在复杂山区道路冒险行车。遇暴雨、横风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行程,必要时暂停行程或安全避险,坚决杜绝 " 赶路式 " 旅游。

五、严格落实应急报告与隐患处置机制,旅行社应当制定规范可行的旅游包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遇道路封闭、车辆故障、游客滞留或行程中断等突发状况,导游第一时间向旅行社及属地文旅部门报告,科学稳妥处置,主动做好游客安抚、信息通报和秩序维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严禁隐患未消除前强行继续行程。

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 / 初审:刘奕萱

复审:王履臻

终审: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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