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 19小时前
黑龙江省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提升为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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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30 日,大兴安岭西部、黑河西部、伊春南部、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北部、大庆北部、哈尔滨、牡丹江出现暴雨,其中伊春南部、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北部、哈尔滨南部局部大暴雨

随着天气系统调整,降水区域扩大、强度增加,预计 7 月 31 日至 8 月 2 日我省中东部有暴雨、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黑河东南部、伊春大部、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北部、鹤岗西部、哈尔滨北部、佳木斯西部、双鸭山西部、鸡西西部、七台河、牡丹江累计降水量为 50~100 毫米,局地 120~200 毫米,其中伊春南部、哈尔滨东北部、佳木斯西部、鸡西西部、七台河、牡丹江北部等地个别乡镇可达 220~300 毫米。降雨同时多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东部最大小时降水量可达 80~120 毫米,阵风 8~10 级。31 日松嫩平原北部有 10~12 级强雷暴大风,可能伴有龙卷。本次过程主要降水区域与前期强降水区高度重叠,雷暴大风较强,需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根据最新预报和降水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 号)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标准,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 月 31 日 11 时将 7 月 30 日 11 时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 ( 暴雨 ) 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重大气象灾害 ( 暴雨 ) Ⅱ级应急响应,请黑河、伊春、齐齐哈尔、绥化、鹤岗、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鸡西、七台河、牡丹江市政府和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 号)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其他市(地)政府(行署)要根据降雨情况及当地实际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编辑 / 初审:姜学峰

复审:王履臻

终审: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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