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 ( 603110.SH )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 ( 滕州 ) 有限公司与周其华、陈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收购其分别持有的碳巢新材科技 ( 滕州 ) 有限公司 10% 和 2% 股权 ( 对应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和 200 万元,均未实缴 ) 。同时,公司与周其华、陈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60% 表决权,标的公司成为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东方材料 ( 603110.SH )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 ( 滕州 ) 有限公司与周其华、陈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收购其分别持有的碳巢新材科技 ( 滕州 ) 有限公司 10% 和 2% 股权 ( 对应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和 200 万元,均未实缴 ) 。同时,公司与周其华、陈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60% 表决权,标的公司成为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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