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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被出具警示函,涉向私募基金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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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 8 月 14 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情形:2017 年至 2024 年期间,该营业部通过支付咨询服务费、向经纪人发放提成的方式,向北京博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 " 博晟灵活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 等 5 只私募基金产品进行返佣。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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