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 因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收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外酬金等被 警告并罚款 11 万元 。同时,时任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炜因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收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外酬金、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 警告并罚款 2.5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临金罚决字〔2026〕31 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收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外酬金、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 警告并罚款 11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
2 | 王炜(时任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临金罚决字〔2026〕32 号 | 警告并罚款 2.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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