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19 日 19 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大营收费站广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执勤民警对一辆晋 B 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一身多处安全隐患:脚上趿拉布鞋,鞋后跟踩在脚下,穿鞋不规范;安全带并未正确扣系,只是简单搭在身上,形同虚设。民警进一步核查确认,该驾驶员行驶过程中还在和好友微信视频,属于典型分心驾驶。

发现民警后,驾驶员慌忙解安全带、提上鞋跟、锁屏收起手机,一系列慌乱举动,充分反映出其心存侥幸,漠视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该驾驶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详细讲解开车视频聊天这类分心驾驶行为、安全带不规范佩戴潜藏的巨大事故风险,警示高速行车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对违法行为十分懊悔,自愿接受交管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对驾驶人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100 元、记 3 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其在高速公路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50 元、记 1 分。

高速交警提醒:分心驾驶、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广大驾驶人要彻底摒弃侥幸心理,驾车时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西南商报全媒体记者 李吉明
来源:西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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