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1小时前
男子在床边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凌晨起火后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10余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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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在 5 平米卧室的床边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凌晨起火,男子重伤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 110 余万,法院判了

广州消防 8 月 29 日消息,据北京 · 日报报道,2025 年 6 月 5 日凌晨,北京一居民小区,52 岁的男子李亮(化名)将一块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入出租房内充电,电池充电器突发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屋内起火,造成李亮严重烧伤,不治身亡。事后,李亮的家属将房东诉至法院,索赔 110 余万元。

北京法院审理认为,李亮不顾法规禁令,无视宣传警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到室内充电,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1 年 5 月,李亮租住北京自建房 2 层(月租 650 元,5 平米),房东为吴佳新夫妇。2025 年 6 月 5 日凌晨 4 时许,其房间起火,火被 1 层租户扑灭,但李亮全身 98% 烧伤,17 天后身亡。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电池充电器线路故障,初始起火点在床铺边缘。

据悉,该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为李亮前一天花 249 元从二手车商贩处购得,不足 8 小时后,悲剧发生。

火灾事故现场

事后,李亮的家属起诉房东夫妇二人,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的 50%,即 110 余万元。理由是二被告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混乱的电气线路的维修义务。

二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室内禁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常识,李亮应自负全责。且出租屋到处都已张贴警示、设置室外充电棚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已尽到义务。

火灾事故现场

法院认为,争议焦点为房东是否存在过错。原告主张 " 租赁屋内线路混乱,年久失修 " 引起火灾,但无证据且与消防认定不符,不予采信;此外,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合理为限,不能苛求防范租户私密违规行为;李亮深夜在 5 平米卧室内的床铺边为二手电池充电,违反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要求,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来源丨第一现场综合北京 · 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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