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4分钟前
人民锐评:对“软裁员”要有“硬约束”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作者: 金台岩

近日,重庆女孩小古把职场遭遇唱成歌的视频冲上热搜:工作六年半、被搬走电脑、踢出 845 个工作群,坐了近一个月冷板凳后被迫离职,最后半个月工资只领到 55 元。仲裁、一审、二审对小古的诉求大部分予以支持。当地人社部门也已组建专班核查处置。

当发生争议,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从来就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对弈。常州星宇公司辞退应届大学生事件,让初入社会的年轻人陷入 " 服从羞辱 " 与 " 反抗无门 " 的十字路口;而自创歌曲维权的这位女孩,同样被 " 摄像头盯着,不安排工作 " 轻易拿捏、被迫离职。可真要维权,事情便从 " 被欺负 " 变成了 " 怎么证明被欺负 "。这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精力。也正因为维权耗时费力,举证远超普通人承受力,大多数有同样遭遇的人只能忍气吞声。也让不少企业肆无忌惮地套用 " 软裁员 " 套路,肆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细节,目前确实存在法律定性上的模糊地带。比如劳动合同法虽规定了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 可触发劳动者被迫解除权,但在实践中," 被踢出工作群 " 算不算不提供劳动条件?" 不合理调岗 " 与 " 正常经营调整 " 如何区分?这些均无明确细则,存在裁量空间;" 软裁员 " 的核心逻辑就是制造恶劣环境,迫使员工因无法忍受而 " 主动 " 辞职,从而规避经济补偿金。只要员工提交了辞职信,法律上就可能被认定为 " 自愿 ",这或许是最大的灰色地带。

同时,现实中的违法成本对许多企业而言,远低于其可能节省的裁员费用,缺少刚性的惩罚性措施,这使得部分企业敢于通过 " 软手段 " 来博取 " 零补偿裁员 " 的可能。

从制度层面看,举证责任分配需要重新审视。" 谁主张谁举证 " 的一般原则,几乎等于让劳动者去证明一件被精心掩盖的事情——这本身就构成一种程序上的不公。立法和司法层面有必要探索举证责任的合理转移或分担机制,让企业对其管理行为承担更多的说明义务。另一方面,基层人社部门可联合仲裁、工会以及妇联等提前介入,对 " 冷暴力 "" 软裁员 " 开通苗头防范化解通道。同时,进一步完善 " 推定解雇 " 制度不可或缺。建议相关部门对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一款作适当的扩大化解释,将企业逼迫员工辞职的各种不法行为,纳入 " 推定解雇 " 制度的适用范围,让其成为遏制企业 " 软裁员 " 的法律利器。

法律不是评判行为的唯一标尺,道德感与社会责任对任何企业都不可或缺。一方面支持遭遇不公的劳动者依法维权,一方面也希望企业以人为本、为富且仁,监管部门以案为鉴、履职尽责。制度的温度,从来不在条文里,而在每一个普通人遭遇不公时,是否真的能够及时感受得到。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裁员 维权 普通人 离职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