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网 09-03
红牛继承人涉撞死警察,14年仍未归案!红色通报仍有效,追诉期限只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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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牛太子 " 全身而退,一场并不意外的泰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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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果然有门路!泰国 " 红牛太子 "5 年前驾豪车撞死警察逃逸,出庭前夕竟成功私逃出境!

14 年前的今天,一名曼谷警员倒在素坤逸路上。

14 年后的今天,那辆法拉利的驾驶者仍未被带到法庭。

被媒体称为 " 红牛继承人 " 的沃拉育 · 育威亚,如今只剩最后一项刑事指控仍在追诉期内。泰国警方最新确认,针对他的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并未失效,相关资料仍保存在国际刑警组织内部系统中。

但留给泰国执法部门的时间,只剩一年。

如果在 2027 年 9 月 3 日前,仍无法把沃拉育带到泰国法庭,这宗牵动泰国社会 14 年的案件,可能连最后一次进入实体审理的机会也会失去。

公开网站查不到,警方为何说红色通报仍有效?

案件 14 周年前夕,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警察中将泰隆 · 皮攀回应了外界持续多年的疑问:为什么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公开网站上,查不到沃拉育的名字?

泰隆表示,沃拉育的红色通报目前仍然有效,个人资料也还在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库中,只是没有向公众公开。国际刑警组织成员的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阅,用于寻找目标、交换线索和协调行动。

警方还称,红色通报分为公开和非公开两种。部分信息会登上公开网站,供社会协助寻找;另一些则只保存在执法系统内。一个名字没有出现在网页搜索结果中,不等于红色通报已被撤销。

国际刑警组织官网也说明,多数红色通报只供执法机关使用。红色通报的作用,是请求各成员协助确定被通缉者的位置,并视当地法律采取临时拘捕等措施。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标题掩盖的法律细节:红色通报不是 " 全球逮捕令 "。

它不能替代泰国法院签发的逮捕令,也不会要求任何国家无条件抓人。目标一旦在境外被发现,所在国是否拘捕、怎样启动引渡,仍须依据该国法律、双边安排以及司法程序决定。

泰国警方表示,他们一直与可能掌握沃拉育行踪的国家保持协调。移民部门目前也没有查到他重新入境泰国的记录。

换句话说,红色通报还在,追逃渠道还在,但 " 知道要找谁 " 与 " 把人送到法庭 " 之间,仍隔着定位、拘捕和引渡等多个环节。

清晨的法拉利,和此后 14 年的漫长等待

案件始于 2012 年 9 月 3 日清晨。

当天约 5 时 30 分,曼谷素坤逸路一带发生致命碰撞。沃拉育驾驶的法拉利被指撞上通罗警署警员维迁 · 格兰巴色驾驶的摩托车,维迁当场死亡。

事故后,警方循车辆留下的液体痕迹找到育威亚家族住所。起初有家中工作人员出面称自己是司机,警方随后确认沃拉育才是驾驶者。当天上午,沃拉育到警署接受调查,承认驾车,但对事故如何发生提出了自己的说法。

此后数年,他多次没有按传唤要求到案。2017 年 4 月 25 日,他离开泰国;三天后,泰国法院发出逮捕令。其泰国护照后来被吊销,案件也进入跨国追逃程序。

外界的不满,并不只来自嫌疑人迟迟没有归案,也来自案件在漫长程序中不断发生变化。

2020 年,检方一度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引发泰国社会强烈质疑。案件随后重新审查,法院依据新证据再次签发逮捕令。与办案过程有关的证据和车速争议,也进一步演变为另一宗涉及多名警员、检察人员和相关人士的刑事案件。

2025 年 4 月,泰国中央刑事贪腐与不当行为法庭一审判处前副检察总长内 · 纳素入狱 3 年,判处前资深检察官猜纳隆 · 盛通阿兰入狱 2 年;包括前国家警察总长颂约在内的另外 6 名被告一审获判无罪。同年 8 月,检察总长决定就这 6 人的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关联案件因此尚未走完司法程序。

泰国警方这次同时表示,早年涉案警员的内部纪律调查已经结束,相关人员依情节受到警告、扣薪或禁闭等纪律处分。

一个最初看似并不复杂的交通致死案,就这样越过 14 年,牵出传唤、出境、撤销通缉、重新调查、证据争议和关联诉讼。

案件越走越长,留给原案的时间却越来越短。

5 项指控只剩 1 项,法律时钟不会因 " 在逃 " 自动停下

泰媒梳理显示,沃拉育早期面对的主要指控共有 5 项。如今,4 项已经超过追诉期限:

第一,超速驾驶;

第二,疏忽驾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第三,肇事后未停车施救、未及时通知执法人员;

第四,吸食可卡因。

其中,前两项在 2013 年超过追诉期限,肇事后未施救等指控在 2017 年超过追诉期限。吸食可卡因一项则因泰国新毒品法调整刑罚,适用的追诉期限随之缩短,后来也被认定已经届满。

目前仅剩 " 疏忽驾驶致人死亡 " 一项。该罪名在本案中的追诉期限为 15 年,将于 2027 年 9 月 3 日届满。

不少读者会问:法院已经发出逮捕令,国际刑警组织也发出红色通报,为什么追诉时钟还在继续?

答案藏在泰国《刑法典》第 95 条中。按照现行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如果案件没有完成起诉并将被追诉者带到法院,刑事追诉就可能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仅有国内逮捕令或国际红色通报,并不当然产生 " 暂停计时 " 的效果。

这意味着,从法律程序看,警方不能只证明自己一直在找人,还必须在期限到来前找到人,并把他带进法院程序。

因此," 还剩一年 " 并不是一句宽泛的时间描述,而是一道清楚的程序边界。只要沃拉育一天没有被带到法庭,这个期限就仍在向前推进。

这宗案件留下的,不只是 " 有钱人能逃多久 "

2025 年 10 月,泰国已有议员向国会提交刑法修正草案,希望修改第 95 条,增加针对逃亡嫌疑人或被告的追诉时效暂停机制。2026 年公开的草案说明提出:若案件已经进入相应程序,而当事人逃亡、无法被带到法院,可由法院裁定暂停计算追诉期限,待其归案后再继续计算。

这个提案直接指向一个长期存在的制度问题:如果法律允许逃亡时间继续计入追诉期限,那么资源越多、跨境活动能力越强的人,越有可能通过拖延获得额外优势。

不过,提案仍不等于已经生效的法律,也不能据此断言修法一定能够适用于沃拉育案。对眼前这宗案件而言,执法部门仍须面对现行法律划出的终点—— 2027 年 9 月 3 日。

红色通报仍然有效,是这次消息中较为积极的一面。它说明国际协作的大门尚未关闭,沃拉育的资料也没有从执法系统中消失。

可一纸通报解决不了全部问题。红色通报不能自己寻找行踪,不能跳过所在国法律,也不能让泰国的追诉期限自动停止。

14 年里,公众看到一个个指控按日历熄灭;案件相关人员的责任争议进入法庭,最关键的当事人却始终没有站到法官面前。

从今天起,泰国执法部门面对的已不是 " 还有一年 ",而是 " 只剩一年 "。

这最后一年能否把人带回法庭,决定的也不只是沃拉育个人的命运。它还将回答一个更沉重的问题:当财富、跨境流动和时间同时成为案件变量时,法律能否让每个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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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翻译:华人语言学校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传媒

图:综合自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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