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
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有变化!
为规范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香洲区修订了规范性文件《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该文件于近日印发,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现行《积分办法》于 2021 年 5 月印发,有效期 5 年,将于 2026 年 5 月失效。
修订内容具体有哪些?
积分项目有哪些?
……
一起来关注
申请受理
《积分办法》明确,符合《积分办法》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本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若报名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持有香洲区有效期内居住证,视为无效申请。
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须年满 6 周岁(截至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申请报读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积分办法》提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申请,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网上受理一次。具体受理时间按照当年香洲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秋季招生实施细则执行。申请人须登录 " 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 " 进行报名,所有网上填报的信息应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持有的有效证件信息为准。
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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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项目及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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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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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