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地名命名、更名、使用及文化保护等管理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和国际交往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办法》结合甘肃实际,明确了适用范围涵盖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路巷、住宅区、交通运输设施等八大类地名,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地名管理相关活动。在管理机制上,确立了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 的工作原则,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地名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文旅等多部门协同履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命名更名规范是《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办法》强调地名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命名、更名,且命名更名需尊重群众意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地名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针对不同类型地名,《办法》明确了分级审批程序,从跨市州自然地理实体到村庄街路巷、住宅区楼宇,均规定了相应的申请、审核、批准流程,确保命名更名科学规范。
在地名文化保护方面,《办法》提出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文脉或地域特色的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一般不得更名;地理实体拆除重建的,优先使用原地名。同时要求建立历史地名专项档案,系统开展地名文化研究与传承,鼓励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办法》还突出数字化赋能和乡村振兴导向,提出构建跨层级、跨部门的数字化地名信息管理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促进地名信息共享;加强乡村地名建设,推动乡村地名与寄递物流、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此外,《办法》对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及违规行为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陈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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