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10小时前
徐州男女斑马线跳舞引热议 交警介入寻人并加强路段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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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徐州男女在斑马线上对着等灯车辆跳舞”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视频中危险又任性的行为,不仅牵动着网友对交通安全的担忧,也迅速引来交管部门的介入回应。

据悉,事件发生于 12 月 7 日晚,地点位于江苏徐州建国东路的一处斑马线。从网友拍摄的多段视频中可见,当时路口红灯亮起,倒计时显示还有 40 余秒,一男一女突然走上斑马线,面对排队等候的车辆边走边跳,后方另有一人专门持手机拍摄记录。两人在车流前原地舞蹈,整个过程持续 24 秒。随后,跳舞男子将这段标注“红绿灯小插曲”的视频发布到个人社交账号。

记者注意到,涉事男子的社交账号拥有 6000 多粉丝,自 11 月 22 日起便频繁发布在地铁车厢等公共场所跳舞的视频,部分内容收获上万点赞,此次斑马线跳舞疑似为博取更多流量关注。这一行为在网络上引发强烈争议,多数网友表达了担忧与反对:“舞跳得再好,也不能拿生命当赌注”“公共道路不是私人舞台,不仅自己危险,还可能让车辆分心引发事故”,不少网友还直接 @徐州警方,呼吁对该行为进行规范。也有网友担心,此类博眼球行为可能引发效仿,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此事,徐州市云龙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曾回应称,已关注到相关视频和网友反馈,目前正积极寻找视频中的跳舞男女,找到后将对其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同时,交管部门将加强建国东路涉事路段的路面巡逻与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防范类似危险行为发生。

12 月 10 日,记者联系云龙区交警大队了解事件进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徐州市公安局、市政府政法委等部门正在对该事件开展调查工作,现阶段暂不便接受采访。调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将在后续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对外公布。

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该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而斑马线作为车行道的一部分,其核心功能是保障行人安全过街,在此处跳舞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当行人、乘客以及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道路通行规范时,应受到警告或相应的金额罚款,罚款范围在五元到五十元之间。此前浙江温岭曾发生类似案例,一名女子为博取流量在马路中央跳舞,最终被交警依法处以 50 元罚款。

事实上,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城市文明的“试金石”。在流量时代,追求关注度本无可厚非,但任何创意与娱乐都不能逾越公共安全的底线,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此次事件提醒广大市民,公共道路的核心功能是保障通行安全,绝非私人取景地或表演舞台。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都应敬畏交通规则、尊重他人安全,共同守护道路通行秩序。而对于各类社交平台创作者而言,唯有坚守法律与道德边界,才能让流量走得更长远。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赵天
剪辑:张笑疾
校对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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