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荣商业诋毁案落槌
璞泰健康胜诉,法律为诚信企业撑腰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璞泰健康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诉上海共荣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作出判决,认定上海共荣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在官方渠道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璞泰健康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然而,截至发文前,上海共荣仍未履行公开声明的职责,璞泰健康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这场纠纷源于 2024 年 7 月的一次恶意抹黑。7 月 9 日,上海共荣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 " 共荣应用营养 " 发布长文,声称自家 3D 膳食诊断系统遭遇 " 河南郑州某某健康科技公司 " 的山寨仿冒,文中用 " 伪劣 "" 技术简陋 "" 鱼目混珠 " 等措辞对竞品大加贬损,并配发了一张 " 正版 vs 山寨 " 对比图。图片中,被标注为 " 山寨 3D 系统 " 的产品上清晰可见璞泰健康的注册商标 "PTJK" ——所谓 " 某某健康科技公司 " 指向谁,一目了然。同日,相同内容在哔哩哔哩、知乎等平台同步发布,多渠道扩散传播,对璞泰健康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璞泰健康科技认为,上海共荣上述言论在未经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的情况下,直接将璞泰健康的产品定性为 " 仿冒 "" 伪劣 ",已严重损害企业商誉,遂于 2025 年 4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中,上海共荣当庭否认知乎和哔哩哔哩平台的涉案文章为自身发布。然而,法院依法调取了两个平台的账号注册信息—— " 共荣应用营养研究所 " 的注册信息指向上海共荣员工陆维育,"Teresa" 的注册信息则与上海共荣法定代表人于卉泉完全一致。面对铁证,上海共荣不得不确认账号归属。法院据此认定,上海共荣主观上存在损害璞泰健康商誉的故意,其否认发布的行为更进一步印证了主观恶意。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法律并不禁止经营者对他人的产品进行评论或批评,但行为人必须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上海共荣在未经司法机关裁决或行政机关认定的情况下,径行使用 " 仿冒者 "" 山寨产品 "" 伪劣 " 等表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伪劣 "" 技术简陋 "" 鱼目混珠 " 等带有明显贬义色彩的措辞,已严重超出正当商业评价的边界,构成商业诋毁。判决同时要求,上海共荣须在微信公众号 " 共荣应用营养 " 及官方网站持续三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并赔偿璞泰健康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至庭审前,涉案文章均已删除。但值得警惕的是,截至发文前,上海共荣仍未按要求履行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的义务,璞泰健康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营养教学与健康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因不当言论引发的商业诋毁纠纷时有发生。此案再次警示市场参与者:对竞品的评价应当基于事实、守住法律底线,以 " 打假 " 之名行诋毁之实,终将承担法律后果。面对侵权,企业不应沉默退让,法律是维护公平竞争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