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日,安徽滁州定远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 " 三色定远 " 发布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县闫某艳诈骗案,引发关注。对于个别民警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带来损失,我们深感痛心,特向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诚恳致歉。
通报称,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闫某艳资产,安排专人对接受损商户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受损商户依法维权。同时,对公章管理、日常监督等环节全面复盘核查,对失职失责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安徽滁州黄保后、闫虎等个体户提供法院判决书向澎湃新闻反映,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8 月,定远县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向他们 13 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诈骗上百万钱款。2025 年 7 月由明光市法院异地审理认定闫某艳犯诈骗罪,判处 8 年有期徒刑,但众人至今未追回损失。
澎湃新闻独家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显示,闫某艳出生于 1987 年,2024 年 9 月被刑拘。除了 13 名个体户,闫某艳还让辅警鲁某垫款 2.4 万元买酒、以消除酒驾记录为由,骗取居民黄某价值 3.7 万元的白酒,累计诈骗 15 人约 356 万元。
6 月 8 日,相关单位人士告诉澎湃新闻,闫某艳诈骗个体户被判刑一事属实,闫某艳违法违纪已被纪委处理," 她目前已经不是公安局民警 "。
个体户闫虎、志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手里是闫某艳的欠条,黄保后则是一份 " 供货合同 ",甲方签章由闫某艳使用 " 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 公章签订。黄保后告诉澎湃新闻,他据此认为定远县公安局负有管理不当责任,要求定远县公安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近期,定远县公安局回复,闫某艳以县局刑侦大队需要招待用酒的名义,向黄保后赊购 444 万元烟茶酒,为获取信任以大队名义签合同并私盖公章,目前闫某艳仍有 199 万元未返还。
" 公安局从未委托闫某艳购买烟茶酒,系闫某艳个人诈骗行为,无其他材料显示公安局应支付款项 "。审理此案的当地法院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经了解,今年 1 月份法院执行部门已就黄保后申请追缴违法所得进行执行立案。截至 6 月 8 日,尚未执行结束," 此外闫某艳还存在其他被执行案件 "。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闫某艳案件涉及金额近七百万元,截至宣判仍有 356 万元未还。
来源 澎湃新闻
编辑 段筠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