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持续发放多种消费券,包含了加油消费券、商超惠民消费券、购房消费券、票根消费券、有奖发票等,今天给大家做了汇总,一起来看看!
多彩贵州幸福在黔
商超和成品油促消费活动
商超惠民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每日 10:00:00-23:59:59。
✅活动规则:
商场
· 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场消费享受 300 元以下(不含)9 折、300 元以上(含)8 折优惠,单笔优惠封顶 200 元;
超市
· 到参与活动的超市消费享受 50 元以下(不含)9 折、50 元以上(含)8 折优惠,单笔优惠封顶 40 元。
· 每位消费者每周在商场、超市可分别享受 1 次优惠。
✅参与方式:消费者无需提前领券,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消费时,使用云闪付 APP 或银行 APP 付款,即可自动享受优惠。
✅活动商场超市: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名单可以通过云闪付 APP- 消费券 - 商超惠民消费券页面查询。
加油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每日 07:00:00-23:59:59。
* 注意:按日投放活动名额,每日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动规则:
· 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成品油商户加油消费享受 8 折优惠,单笔优惠封顶 100 元。
· 每位消费者每周可享受 1 次优惠。
✅参与方式:消费者无需提前领券,在参与活动的成品油商户消费时,使用云闪付 APP 或银行 APP 付款,即可自动享受优惠。
✅活动范围:贵州省指定加油站,仅限加油享受优惠。
* 参与活动商户清单可在云闪付 APP- 消费券 - 加油消费券页面查看。
其他: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95516 进行咨询了解。
餐饮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每日 07:00:00-23:59:59。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单用户单日享受一次优惠。
✅活动规则: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消费,享受 8 折优惠,单笔优惠封顶 200 元。每位消费者每日最多享受 1 次优惠。
✅参与方式:消费者无需提前领券,在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消费时,使用云闪付 APP 或银行 APP 付款,即可自动享受优惠。
* 参与活动商户清单可在云闪付 APP- 餐饮消费券页面查看。
住宿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00:00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3:59:59,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动规则:消费者需提前领取住宿消费券,领券后在参与活动的线上平台参与活动的酒店或线下门店消费,享受 8 折优惠,单笔优惠封顶 100 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可在线上平台或线下共享受 10 次优惠。
✅参与方式:消费者通过云闪付 APP(" 首页 - 消费券 - 住宿消费券 " 专区)或合作活动平台的活动页面领取住宿消费券,领券后在线上 OTA 平台参与活动的酒店使用云闪付 APP 支付,或线下到店使用银联产品支付,即可自动享受优惠。
2026 年贵州省省级购房消费券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开展 2026 年贵州省省级购房消费券活动的公告
✅活动内容
按照 " 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 原则,对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贵州省内签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并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的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房屋总价的 1.5% 发放消费券,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金额四舍五入取整至元。
申请主体:购房人本人。参加活动的购房人须为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名义购房的,不得申领消费券。每位购房人可申领 1 次消费券。
参与活动的房屋范围: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已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已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寓、商铺、车位等,以及司法判决等非销售情形发生的产权转让或变更,均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每套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仅可对应申领 1 次消费券。具体项目名单,活动开始后可在多彩宝 APP 活动页查询。
✅消费券申领时限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8:00 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材料,此前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可再修改或补充。
✅消费券申领及使用流程
(一)锁定资格
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后,由购房对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多彩宝 APP,填报完整购房信息,并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关键页、购房款支付凭证。购房人完成多彩宝 APP 实名认证,进入本次活动页面,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信息无误后,自行上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系统将按照上传完成时间先后顺序,锁定购房人的消费券领取资格和额度。资料审核校验通过后,购房资格正式生效;审核未通过则取消资格锁定,释放额度,活动期间可修改材料,重新发起资格锁定申请。
(二)申领消费券
购房人在资格锁定后 30 日内,在多彩宝 APP 内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如购房人提取个人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由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划转至房地产企业收款账户的,需同步上传公积金提取凭证,完成消费券申领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发放对应额度消费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 30 日资格有效期内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资格自动作废。
(三)使用消费券
购房人首次使用消费券,需进入多彩宝 APP 活动页面,按照指引激活云闪付消费金,激活后方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消费券不设使用门槛、不限使用次数,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赠送。消费时通过云闪付支付,系统自动抵扣消费券,单笔订单应付金额不得超出消费券可用余额。具体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活动开始后可在多彩宝 APP 活动页查询。
消费券申领情况将在多彩宝 APP 活动页实时公示。
✅注意事项
(一)本次购房消费券专项资金总额 3 亿元,按照 " 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 原则发放。请有意向参与活动的购房人合理安排购房签约、备案及申领时间。
(二)多人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该套住房仅可对应申领 1 次消费券。需由其中一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确认或授权。本次消费券权益归实际申请人所有;未参与本次申领的房屋共有权人,不占用自身消费券申领名额,后续单独购买符合条件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规定正常申领 1 次消费券。
(三)同一套商品住房相同产权人(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首次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也应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内。活动开始前购房人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该备案后,在活动期间对同一套商品住房重新备案的,不符合消费券申领条件。
(四)消费券自审核发放通过当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90 天,使用截止时间最晚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不予补发。
(五)本次省级购房消费券政策,与各地自行实施的购房优惠政策互不冲突,可按属地具体政策执行。
(六)购房人使用消费券消费后发生退货的,将以消费券形式原路退还实际支付金额,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已过有效期则自动作废。
(七)若发生需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情形,购房人须全额退回已使用的消费券对应资金后,方可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因司法判决强制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须主动退回已使用的消费券对应资金;未主动退回的,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缴全部已发放的资金。
(八)购房人应对所有申领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供材料不符合条件导致申领失败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重大政策调整、资金使用完毕、系统安全风险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活动规则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十)本次 2026 年贵州省省级购房消费券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2026 年贵阳有奖发票消费券活动
✅活动时间:
2026 年 6 月 15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参与活动市场主体能在云闪付 APP 中展示时间为准,活动结束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据实调整)
✅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到成功报名并上线的餐饮、住宿业市场主体使用云闪付 APP 或银行 APP 购买餐饮、住宿服务消费 100 元及以上(充值或储值类消费不能参与活动),且取得票面金额不低于 100 元的 "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以下简称 " 发票 ")即可参与抽奖。
✅抽奖规则
(一)参与抽奖的发票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的发票可参与活动抽奖:
(1)参与活动的发票需以个人为购买方(购买方名称需与参与消费者 " 云闪付 APP" 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每张符合条件的有效发票仅可获得 1 次抽奖机会);
(2)开票方为在贵阳行政区范围内税务机关已办理登记且参与活动的餐饮、住宿业市场主体纳税人;
(3)开票时间、云闪付 APP 或银行 APP 支付时间必须在参与活动市场主体能在云闪付 APP 中展示时间起至活动结束前;
(4)开票金额必须与云闪付 APP 订单金额一致;
(5)发票信息完整、清晰,无涂改、伪造、变造等情况,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关键信息可正常识别;
(6)每位消费者单日在单个商户开具的有效发票仅能有 1 张参加活动,单日可上传参与抽奖的发票数不得超过 3 张,单月不得超过 30 张。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1)非活动区域或未参加活动的市场主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2)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3)未填写个人姓名或填写个人姓名与消费者云闪付 APP 实名认证信息不一致的发票;
(4)已开具红字发票及所对应的原发票(即红冲发票);
(5)票面有 " 收购 " 字样的发票(即反向发票);
(6)抽奖时经校验为作废发票、非正常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7)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抽奖方式
采用 " 即开即奖 " 方式。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后,通过云闪付 APP 上传发票即可参与即时抽奖,抽奖结果实时反馈。
✅奖金兑付
通过抽奖所获奖金以电子红包(云闪付红包)形式通过活动平台发放给中奖用户,红包不能提现、转账,可等同于现金用于消费支付。
消费者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核销使用电子现金消费券,过期自动作废。
✅奖项设置
设 10 元、20 元、40 元、80 元、200 元、400 元、800 元七个档位。
✅市场主体参与要求
(一)贵阳行政区范围内已办理登记的餐饮、住宿业市场主体,能规范开具 "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
(二)须具备完善财务制度及专业财务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6 月 15 日开始,自愿向注册登记所在区县商务、文旅部门报名,并通过云闪付 APP 提交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可上线参加活动。
✅其他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禁止拒开发票、虚开发票、诱导消费者虚假交易等。
(二)对违规的市场主体,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对应消费券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消费者中奖后产生发票红冲行为,且红冲发票数量达 2 张,纳入系统黑名单,限制其后续参与资格。
✅发票上传及抽奖入口
云闪付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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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综合
编辑 段筠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