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14小时前
独居女子在卧室玩偶内发现摄像头,报警后偷拍设备竟“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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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独居女子意外发现,家中玩偶内藏着偷拍设备,报警后,偷拍设备竟 " 不翼而飞 ",门锁记录显示,有人在她出门的十几分钟内输入密码,潜入家中 ……

近日,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披露一起刑事案件:一名男子私装摄像头紧盯邻居家门,反复观察解锁手势破译电子门锁密码,多次非法闯入女租客家中安装偷拍设备,窥探私生活,最终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白领张女士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一居室。今年 3 月,她在家打扫卫生时,无意间发现卧室柜顶的小熊玩偶触感异常。掀开玩偶,一枚连接充电宝的微型摄像头赫然出现。惊魂未定的张女士立刻拍照留存证据,匆忙出门报警。

可就在她离家报警的空档,危险再次降临。民警抵达现场后,摄像头、充电宝已经不翼而飞。张女士随即查阅电子门锁后台开门日志,惊恐地看到:有人在她外出期间输入密码进入家中。

现场勘查时,民警捕捉到一处关键疑点:隔壁住户顾某家门口安装监控,镜头角度刻意对准张女士入户大门。警方立刻传唤顾某,顾某很快供述全部作案经过。

2025 年 10 月起,顾某利用家门口摄像头持续监视隔壁邻居张女士。顾某长期记录张女士出行时段、作息规律,紧盯她输入门锁密码时手指滑动的九宫格轨迹。经过多次观察推演,顾某成功破译了张女士的门锁密码。

2025 年 11 月,顾某第一次趁张女士外出,使用破译密码开门入室。他没有翻动财物,将网购的微型摄像头藏匿在卧室玩偶内部。在此之后长达四个月时间里,顾某多次趁租客不在家潜入房屋,更换摄像头供电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被害人私人生活。

今年 3 月案发当日,顾某通过监控看到张女士离家,再次潜入屋内。他发现藏匿的摄像头被动过,预判行踪败露,当即拆除全部偷拍设备带走销毁,妄图掩盖犯罪事实。

审讯中,顾某交代作案动机:单纯出于猎奇心理,想要窥探邻居日常生活,满足自身偷窥欲望。经技术鉴定,所有偷拍视频仅存储在其个人设备内,尚未上传网络、出售或者对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被告人顾某借助私设摄像头窃取入户门锁密码,多次未经许可潜入他人租住房屋,并安放摄像头偷拍隐私,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与隐私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机关安全提醒:独居租客要绷紧安防这根弦,针对智能密码锁使用,更要警惕潜在的风险:

设置复杂度更高的门锁密码,定期更换;开门输入密码时,习惯性用手掌遮挡按键,避免旁人、监控捕捉手指轨迹。

留意楼道邻居监控的朝向,若发现他人摄像头正对自家大门,及时沟通调整角度,必要时留存证据报警。

家中可加装室内智能侦测监控,经常查看电子门锁开门记录,重点留意陌生时段开锁信息。

一旦发现家中物品移位、存在不明设备、门锁出现异常开锁记录,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完整证据,迅速报警求助。

来源 新闻晨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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