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7 日下午三点半," 结婚 8 年 3 女非亲生 " 离婚案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庭。
当天晚上七点半左右,庭审结束。
当事人韦先生称在开庭时问孩子生父是谁,女方直接回应 " 我怎么知道 "。
韦先生及其代理律师付建告诉记者,双方在解除婚姻事实、孩子抚养权方面达成共识,但在抚养费返还、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方面存在分歧。并称女方只愿意一个孩子补偿一万元,三个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很气愤,庭审现场如坐针毡。"
韦先生称女方还指责自己未尽到抚养义务。
据了解,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当事人走出法院
此前报道:
韦先生与妻子何女士(化姓)2018 年初登记结婚,婚后工作生活在浙江宁波。目前,二人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 8 岁,另外两个双胞胎女儿出生于 2025 年 7 月。2026 年 4 月,韦先生通过亲子鉴定得知,养育的三个女儿都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韦先生称多次发现妻子出轨。今年 6 月,韦先生起诉离婚。该起离婚纠纷案于 8 月 17 日下午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庭。韦先生的诉求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解除婚姻关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他与何女士的婚姻关系。
二、返还抚养费:要求何女士返还其支付的抚养费共计 115000 元。
三、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0 元。
四、承担费用:要求本案的诉讼费和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
来源:潮新闻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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