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9小时前
“10次打开软件,8次跳转到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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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速上打开导航软件时,触发‘摇一摇’广告机制,手忙脚乱去关广告,险些发生事故。" 前不久,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分享了自己的经历:暴雨天,他驾车行驶在高速匝道附近时用 AI 语音唤醒导航,车辆的轻微颠簸触发了高灵敏度的 " 摇一摇 " 机制,导航界面瞬间跳转到电商平台。他在关广告时,方向盘也跟着偏了一下,险些出事。

北京市民李女士也有类似遭遇。"10 次打开软件,8 次都要跳转到某平台。" 李女士平时经常使用的一款家庭监控 APP 就有开屏 " 摇一摇 " 广告," 每次打开该 APP 都要屏住呼吸,生怕一个没拿稳就跳转到广告页面。"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 APP 通报。通报指出,共发现 26 款 APP 及 SDK(软件开发工具包)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从通报情况看,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强制频繁索取权限、信息窗口无法关闭或诱导跳转等方面。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检索发现,关于 " 摇一摇 " 的投诉多达上千条,这些投诉主要集中于 " 摇一摇 " 开屏广告影响正常使用、恶意跳转到付款页面、开屏广告无法跳过等。

一名软件开发从业者向记者介绍," 摇一摇 " 跳转类型的广告,主要是通过读取手机加速传感器、陀螺仪,算法判断摇动动作,一旦达标就执行跳转。

" 对于摇动跳转的判定,有一套合规标准,规定转动角度、加速度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跳转。" 上述从业者表示,但实际操作中,一些 APP 将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的触发灵敏度设置在临界值或者直接调高,走路时自然晃动、汽车的轻微颠簸,都可能被判定为 " 用户主动摇动 ",因此才会给不少用户带来困扰。

北京宸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二建表示,APP 设置开屏广告本身并非法律所禁止的商业模式,其合法边界不在于 " 能否设置 ",而在于 " 如何设置 "。现行监管政策的治理对象是违规行为,而非这种广告形态本身。

" 商家通过设置高灵敏度‘摇一摇’致使消费者在走路、坐车、转身等非主观意愿情况下跳转广告页面,严重违背了‘知情—同意’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多项合法权益。" 李二建分析,这种并非基于用户真实意图的 " 被跳转 ",是典型的利用技术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2023 年,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 " 乱跳转 " 问题。标准明确要求,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

此外,该标准还强调," 摇一摇 " 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 15 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 35 度,操作时间不少于 3 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 APP 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

虽有相关规范,为什么 " 摇一摇 " 乱跳广告的现象屡禁不止?

" 这种设定主要是为了接广告,广告是客户端收益的主要来源之一。" 上述软件开发从业者透露,开屏广告是众多免费 APP 的核心盈利来源,通过诱导误触所获得的点击转化收益远高于合规广告。而现行法规针对此类违规行为的处罚额度相对其每日广告收益而言,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

此外,由于违规行为的技术手段不断翻新,监管监测难度也较大。" 许多 APP 的广告由第三方 SDK 提供,一旦出现问题,APP 开发者与 SDK 提供方容易互相推诿,形成责任真空地带,增加了追责难度。" 李二建表示。

"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将‘显著标明’‘一键关闭’等原则转化为按钮尺寸、配色要求等可量化的技术指标。" 李二建建议,同时,应建立 " 按次处罚 " 或 " 按违规获利倍数处罚 " 的机制,将罚款与违规跳转次数、非法所得挂钩,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处罚真正具有威慑力。

平台方也应摒弃短视的流量变现思维,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应配合对广告样式进行全面自查,下线高灵敏度‘摇一摇’等违规样式,并健全内部合规管理机制,对合作的广告服务商建立准入与黑名单制度。" 李二建认为。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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