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10 月 2 日消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为修复车辆选择异地维修,产生的拖车费是否全都能由全责方赔付?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给出答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示信息显示,这起事故发生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上午,男子余某驾驶别克轿车在三亚市某酒店路段倒车时,因操作不慎,与李某停放的劳斯莱斯古斯特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劳斯莱斯车头右前部严重受损。
经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勘查认定,驾驶人余某倒车未观察后方路况,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劳斯莱斯车主李某无责。
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李某将肇事车主余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全额赔付车辆维修费、评估费、长途拖车费等损失。
经查,余某驾驶的别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 100 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具备理赔条件。
对于 46600 元车辆维修费,该费用有正规车辆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佐证,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必要财产损失,法院依法予以全额支持。
对于李某主张的 2000 元评估费,法院不予支持。审理法官表示,涉案车辆已完成实际维修,自行委托的价格评估非本次理赔的必要流程,因此不予赔付。
本案最核心的争议焦点为 17000 元跨省拖车费。法院明确,海南虽无对应车型授权维修点,但国内多个邻近省份设有正规授权维修网点,李某完全可以选择就近送修。
其执意将车辆千里迢迢拖运至吉林维修,大幅超出合理施救维修范围,属于人为扩大事故损失。
因此,法院酌定支持合理拖车费 5000 元,超出 12000 元的部分拖车费用,由车主李某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涉案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李某车辆维修费、合理拖车费共计 516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