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筑公积金通字〔2026〕58 号
各缴存人:
我市自 2026 年 3 月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高于 95% 的管控阈值,2026 年 9 月末个贷率已升至 98.92%,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承压态势持续加剧。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切实保障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 的通知》(筑公积金管委字〔2025〕6 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自 2026 年 11 月 2 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为 0.9。
二、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本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确定的贷款额度 ×0.9,且最终核定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限额标准,贷款限额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2026 年 10 月 9 日
来源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编辑 周欢 /编审 王欣 /签发 蒲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