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区报 02-10
4家单位被撤销登记!因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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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金湾区民政局发布公告,

4 家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被撤销登记!

其中包括 1 所幼儿园。

据《珠海市金湾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送达公告》,经调查,珠海市金湾区玉兰香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彤幼儿园、珠海市金湾区德扬社工服务中心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文体协会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金湾区民政局决定对上述 4 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珠海市金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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