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区报 02-13
珠海新规定!禁止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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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公告,

公布《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通过,

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规范海钓行为,

确保海钓活动的安全、有序发展,

并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其中,明确了禁止海钓的区域!

这些区域禁止海钓

《规定》第十条明确:禁止在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以及相关单位依法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海域桥区水域开展海钓活动。规定的施行将有效保障港珠澳大桥桥区水域水上安全和大桥运营安全。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警戒线图示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水域为:位于港珠澳大桥桥轴线两侧 5000 米内水域。

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

《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船舶擅自进入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或者相关单位依法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海域桥区水域开展海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点击这里可查看

《规定》全文

《规定》于 3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请广大海钓爱好者严格遵守,

尊重水域安全规定,

切勿心存侥幸,

擅自闯入禁止区域,

避免违反规定受到处罚。

转发提醒!

文: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港珠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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