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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日本机票可免费退改,五家航空公司相继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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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之家 11 月 15 日消息,昨日,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郑重提醒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已在日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治安形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今日,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川航、厦航等航司相继发布通知,宣布对符合条件的涉日航线客票提供免费退改签服务。各航司政策核心适用条件基本一致,主要涵盖以下三点:

购票 / 换开时间要求:客票需在 11 月 15 日规定时间点(各航司具体时间略有差异,大致在 12:00 或 14:00 之前)完成购买或换开操作,并持有各航司指定前缀的票号(如国航 999、南航 784、东航 781、海航 880、川航 876),里程兑换客票通常也包含在内。

行程要求:客票中未使用的行程需涉及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 12 月 31 日(含)期间,搭乘该航空公司实际承运或挂其航班号代码共享的日本进出港航班。适用机场范围覆盖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等主要城市。

申请时间要求:退票或变更申请需在 11 月 15 日 0 时(含)之后提交(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且需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前完成操作。

关于发布国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国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2 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 999 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 CA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0 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 95583 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 784 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 CZ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5 日

关于日本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

近日,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为协助行程涉及日本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东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 781 客票填开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5 年 11 月 15 日 12:00(含)之前。

(三)取消行程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后取消行程及 2025 年 11 月 14 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 3 天(含)以内的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 3 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东航温馨提醒您:

1. 如您已提前办理值机、选座等业务,建议您先回原办理渠道取消已办理的值机、选座,再办理机票变更或退票手续。

2. 如您尚未确定行程安排,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行程。遇客服热线繁忙时,建议您选择原购票渠道、东航 App / 小程序(服务大厅 - 客票服务 - 取消行程)取消行程。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航空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海南航空特制定国际客票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 0 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2 时(含)前使用 880 国际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由海南航空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定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通知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6:30 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4:00(含)之前使用 876 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旅行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 3U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0 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1.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 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郑重提醒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已在日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治安形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驻日使领馆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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