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6小时前
副教授遇害工伤认定案二审结束
index.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大河报 · 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12 月 5 日," 湖北一副教授遇害工伤认定案 " 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 15 时许,大河报《看见》记者从被害人妻子敖女士处获悉,庭审已结束,法官表示将推进协调工作。

敖女士告诉记者,庭审主要围绕丈夫王某平接种疫苗是否属于工伤认定条件范畴展开,争议焦点仍聚焦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核心条件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否定了以上三个工伤认定的条件。

据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敖女士称,一是校方辩称王某平遇害期间,学校属于线下正常教学阶段,根据王某平当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该时间段内其无教学任务。王某平也未接受单位的指派居家办公和接种疫苗,故案发时段并非工作时间,

二是校方称王某平遇害的场所属于湖北大学教职工居住的琴园小区,有明确的物业安保单位,不属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范围,且其接种疫苗的场所湖北大学校医院亦不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接种疫苗的场所,故不属于工作场所。

三是校方强调当日未发布接种疫苗的具体通知,称未在事发当日组织教职工进行疫苗接种,亦未要求教职工在事发当日完成疫苗接种。王某平在休息时间从家中外出接种疫苗,与其履行工作职责并无直接关联。

此外,敖女士介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 " 武汉市人社局 ")在二审中未提出新的主张,表示会配合法院工作。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2025 年 4 月 9 日,被害人王某平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一审开庭。同年 9 月 16 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武汉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敖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敖女士向法院递交上诉书,希望撤销该案一审行政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同时撤销武汉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对方对丈夫的死亡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敖女士介绍,二审开庭不到两小时,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并向其表示会想办法推进协调工作。

评论
galaxymec888
5小时前
看看
中华评论员
8小时前
这根本不是工伤,家属明显碰瓷。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