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通报,2025 年前 11 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 1818 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 " 双高 " 人员,查补税款高达 15.23 亿元,巨额数字深深刺痛了网友的神经。
近年来,网红偷税案件密集曝光,巨大的偷税金额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 小影夫妇 "、车评人陈震、" 柏公子 " 等网红偷逃税案件一再敲响警钟:流量不等于特权,税收红线触碰不得。然而,前车之鉴,并没有阻止后来者以身试法。

有人说,这是因为人性的贪婪。这话对,但还不够。如果仅是个别 " 害群之马 ",尚可拿人心不足解释 ; 但当它成为一种现象时,其折射出这一领域的税务治理挑战。网红经济的繁荣,绝不能以税收流失为代价,筑牢监管防线已是摆在眼前的一道必答题。
网红经济普遍存在 " 股权架构与业务规模错配 ",小规模运营主体缺乏决策监督机制,难以承载高额多元收入 ; 个人与公司责任边界模糊,公私账目混用、财产混同等现象突出,易引发连带责任风险 ; 多数网红及 MCN 机构未建立专门财税合规岗位,财务台账混乱、收入性质分类不清、内部审核与风险预警机制缺失。
因此,治理网红偷逃税的举措必须前移,从 " 秋后算账 " 转向 " 治未病 ",为行业发展建立一套适配新经济业态的长效 " 免疫系统 "。
核心抓手之一,是要压实平台与 MCN 机构的 " 看门人 " 责任。网红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其所有经营活动几乎都依附于平台和签约机构。平台掌握着最真实、最即时的交易数据流——每一笔打赏、每一单成交、每一个广告合约的金额。针对此,税务监管应将平台和 MCN 机构列为税收共治的关键节点,通过立法或强制协议,要求它们承担起对签约主播的收入监控、代扣代缴或主动报告义务。
另一方面,用技术赋能让监管长出 " 千里眼 "。如今税务部门已实现与平台、金融机构的数据互通,主播的直播流水、资金往来、合同凭证全留痕。深化这种 " 大数据稽查 " 模式,就能对网红收入进行全链条追踪核算。比如通过平台后台数据比对个人账户流水,精准识别 " 层层嵌套空壳公司 "" 隐匿收入 "" 虚假申报 " 等行为。
监管的初衷,终归于人本与发展。有鉴于此,税务部门可与行业协会、主流平台合作,为大量中小网红及从业者,提供标准化、易懂的 " 税务健康指引 "。如 " 打赏收入如何纳税 "" 带货佣金如何申报 ",引导从业者轻松掌握并自愿遵守 " 安全守则 ",推动整个行业的财务阳光化。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责任。作为数字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网红群体更应恪守这一责任,积极履行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不要因贪图非法利益逾越法律红线,以免侵蚀行业赖以生存的公信力,最终让自己失去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
来源:人民网评 编辑:任华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