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4 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广西贺州学院一处外卖架旁,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贴出情况通报公示,有人因偷外卖被拘 5 日。

网传视频截图
通报内容显示:2025 年 12 月 28 日,我所接到贺州学院一学生报警称其外卖在校内被盗。接警后我所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盗窃嫌疑人为张某某,2025 年 12 月 29 日张某某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张某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警方提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有媒体记者就此事向城中派出所核实,工作人员表示不是 P 图," 只是说做一个宣传,也是做一个警示教育 "。
记者注意到,2025 年 12 月 16 日,一名 IP 属地为山东的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某高校在校内张贴通告显示:近期,驻地公安机关查获 5 起该校学生偷拿他人外卖案件,其中个别学生已构成刑事案件。帖子引发关注。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指出,偷拿外卖行为确实可能被刑事立案。由于外卖单笔金额通常较低,往往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因此不少人认为偷拿外卖并不严重,但根据法律规定,多次盗窃达到一定标准,即可构成犯罪。
记者查询发现,偷外卖单次盗窃金额较小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可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青年报、极目 · 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