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应急管理局 16 日公布了一起较大突水突泥事故的调查报告,建议对 12 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025 年 7 月 12 日 12 时 10 分许,昭通市彝良县境内在建的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昭通隧道 3 号横洞 8# 横通道正洞大里程作业面发生一起突水突泥事故,造成 7 人死亡、4 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隧道施工过程中突发突水突泥、项目参建单位风险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质效不高、突水突泥防范不足、异常工况处置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加之强降雨、可溶岩、构造破碎带、高位富水体等综合作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突发性。
调查报告显示,2025 年 7 月 10 日 8 时 30 分,DK380+541 掌子面出现围岩破碎、掉块、渗流水,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设置警戒。11 日,四方联席会议决定暂停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设计单位下发《风险预警单》。12 日 6 时 40 分许,相关人员陆续进洞值班、作业。12 时 10 分,掌子面突发突水突泥,涌出突泥物约 0.6 万立方米、水量约 10 万立方米,将 11 名作业人员冲至距掌子面 200 余米至 700 余米处。其中 4 名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并已痊愈出院。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 12 名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处理。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副经理侯某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该项目部的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 3 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监理 2 标项目部的项目总监、隧道专监 2 人,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异常工况处置不力,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由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魏某林等 7 人履职不到位情况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