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 昨天
今天起,这件事正式被叫停!涉及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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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3 月 30 日开始,一部关乎千家万户 " 身后事 " 的法规正式生效。针对长期以来备受诟病的 " 天价殡葬 " 及 " 骨灰房 " 等乱象,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强化殡葬的公益属性、推广生态安葬、明确禁止住宅专门用于安置骨灰等刚性条款,让 " 逝有所安 " 从一句承诺,变成群众看得见、负担得起的现实。

新规一出,在山里的祖坟、老坟需要迁移吗?

老坟处置不搞 " 一刀切 "

备受关注的 " 老坟处置问题 ",《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

《条例》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区建造坟墓。对于上述规定区域内现有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采取妥善方式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娟律师认为,坟墓迁移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律迁移。因为《条例》对既有坟墓并不是 " 普迁思维 ",而是 " 禁建区域内依法分类处理 " 的思维。该项规定意味着处理思路是分类治理,而非普遍清理。具体来看,《条例》对于旧坟进行分类处理,其余不在禁建区域内的祖坟、老坟,《条例》并未要求一律迁移。

此外,《条例》还规定: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这一条款也主要是为规范今后新增安葬行为进一步划定法定边界。

自己买的房为什么不能用来存放骨灰?

" 骨灰房 " 处置法律依据更为直接

《条例》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有网友不禁要问:自己买的房子为什么不能用来存放骨灰?

杨娟律师认为,这条规定并非否认业主的所有权,而是明确住宅使用权的法律边界。

她表示,根据民法典,业主虽然对自己的房子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或影响建筑物安全。《条例》进一步写明了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这说明,住宅并不是可以脱离社区公共秩序和邻里共同生活关系而被无限制使用的私人空间。" 因为一旦住宅被专门、固定、持续改作骨灰安放场所,将改变其居住属性,易对相邻业主的居住安宁、心理预期和共同社区秩序造成影响。"

事实上,普通居民在自住房屋内临时安放亲人骨灰、安静寄托哀思,不影响邻里生活的正常缅怀,不在禁止范围内。

专门用于存放骨灰的住宅也就是俗称的 " 骨灰房 ",近年来因为 " 骨灰房 " 乱象在多地频频出现。2025 年,佛山市南海区某小区就有业主反映邻居的房子疑似装修成 " 骨灰房 "。事后该小区物业核查并澄清:房屋仅为自住使用,不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网传 " 房屋改造骨灰房 " 言论不属实。

" 过去这类争议并不少,但更多表现为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和相邻妨害争议。就实务而言,过去对‘骨灰房’的处置并非无法可依,只是缺乏像《条例》这样直接、明确的行政法规依据。" 杨娟说,以往处置此类问题,主要依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这次《条例》将 " 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 " 明确写入行政法规后,今后无论是物业前端干预、行政监管还是法院审理相关争议,法律依据都会更直接。

新规出台后,如何确保群众真正 " 办得起、葬得起 "?

殡葬服务项目实现清单化管理

新修订的《条例》从价格监管和服务分层两方面给出答案。

从价格监管方面,规定殡葬服务机构、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丧属与其进行交易;采取捆绑、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合理限制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销售丧葬用品、提供殡葬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丧属接受第三方的有偿服务,或者利用相关服务网点重复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服务分层方面,《条例》规定,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国家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清单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本行政区域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并对收费依法实行严格管理。

来源 新快报、新华社、央视新闻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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