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亲庆祝生日,14 岁少年小叶与家人聚餐饮酒,此后出现情绪激动、打砸东西等行为,其家人拨打 120 急救电话等。医生到场后,小叶抗拒就医,后自行爬上客厅窗台并从窗户跳下,后死亡。事后,小叶父母认为案涉房屋窗户未安装防盗网,且窗台高度只有 1.01 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起诉房屋出租人索赔各项损失共计 68 万余元。
一审法院查明:叶某、黎某向某公司承租位于白云区某小区 20 栋 4 楼的房屋。2024 年 8 月 22 日晚,叶某、黎某的儿子小叶(出生于 2009 年 9 月)与家人一起饮酒后,小叶出现情绪激动、打砸东西行为。急救医生到场后,小叶抗拒就医,后自行爬上客厅窗台并从窗户跳下,后死亡。
叶某、黎某主张案涉房屋窗户未安装防盗网,且窗台高度只有 1.01 米,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某公司确认其窗台高度 1.01 米,认为该高度未违反国家规定。
叶某、黎某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 1372866 元,请求由某公司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即 686433 元。某公司不同意赔偿,认为死者 " 自杀行为 " 与房屋本身没有关系。
一审法院调取了事发后公安对小叶的亲属所作的询问笔录。小叶哥哥在接受公安询问时陈述:"2024 年 8 月 22 日 18 时许,我跟我妈、我弟弟小叶、堂哥、姑姑在房内帮我爸庆祝生日,吃饭期间我们全部人都有喝酒,开始喝的是白酒,后面喝啤酒。" 席间,小叶喝了两杯一次性杯的白酒,还与他人一起喝半打瓶装啤酒。
" 我跟我堂哥吃饱了,就去沙发上坐着,他自己(小叶)还在饭桌上坐,他好像意犹未尽想叫我们跟他猜拳喝酒,我们就没理他,他就突然去厨房拿刀。" 小叶哥哥陈述,母亲看着不对劲就去拦住他,堂哥抢了他手上的刀并抱住他,但他还是拿起厨房的东西到处摔,还拿了水果刀," 我妈就又把水果刀抢了过来,我们几个人拦不住他,还被他摔烂的东西划伤,我想着控制不住他就打 120 急救电话。"120 工作人员到场后,说小叶只是喝醉了。" 我们抓着他都有点累了,就松开了他,他就立马往阳台上跑,纵身一跃在 4 楼跳下去了 ……"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作为出租人,已履行提供符合安全标准房屋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亦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悲剧系由小叶自身的不当行为及其监护人的严重监护失职共同导致。叶某、黎某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遂驳回叶某、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叶某、黎某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于今年 4 月 27 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