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里装化肥,污染的是生命通道。
5 月 16 日,网上流传一条视频,一辆车身标注 "120" 和 " 重庆急救 " 的救护车停在路边,两名人员正往车内搬运化肥。当天晚上,巫溪县卫健委回应称,涉事车辆为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车 ( 非县级急救中心车辆 ) ,已启动调查。
5 月 17 日,官方通报确认:驾驶员范某在完成患者转运任务返程途中,私自购买家用化肥并用救护车装载。该行为被定性为 " 严重违反救护车管理规定,影响恶劣 ",将依法依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也许,有人会说:乡镇卫生院待遇低、人手少,本来就不容易。再说了,这是返程途中,救护车空着也是空着,顺便拉点化肥,不算啥大问题,何必上纲上线?救护车干完活儿顺路捎袋化肥,既没耽误救人,也没多烧公家汽油,有些人是不是闲得慌?
是不是闲得慌,得看规定。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急救中心 ( 站 ) 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救护车专用于抢救和转运急危重伤病员,不得挪作他用。
重庆市自己的救护车管理办法也明确写着:" 专车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
这是死命令,不是商量着来的。假如当事司机返程途中临时再遇到紧急任务,就算时间来得及,病人咋上车?和化肥 " 挤一挤 "?还是把 " 自购的化肥 " 扔到半路上?
因为救护车是 " 特种车辆 ",享受的是 " 特权 ",在进行抢救任务的时候,可以闯红灯、逆行、走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其他车必须让行。这份特权不是白给的,是全社会用 " 生命优先 " 四个字换来的信任契约。

你让一次道,我救一条命。这是约定。如果这个约定被破坏,信任很难再修复。
想象一下:你在正常行驶的时候,后面的救护车闪着灯鸣着笛,你必须要给它让道。甚至在等红灯的时候,你还要闯一下红灯,为后面的救护车腾出空间让它先去抢救生命。但是,如果你让过之后,发现里面装着化肥或者拉着桔子,你是什么心情?下一次再听到警报,你是让还是不让?
有人会说,巫溪这事只是个 " 顺风车 " 而已,又没耽误病人。
是,这次是没耽误。但谁能保障下次不会耽误?
规矩不是为 " 这次 " 设的,是为了杜绝 " 下次 "。如果今天允许顺路捎化肥,明天就有人顺路接孩子,后天就可能顺路去县城办个私事。规矩一旦被人情磨软,就再也硬不起来了。

(图源 视觉中国)
去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打救护车公车私用,给车装定位、加强监管。红头文件在前,化肥上车在后,这说明什么?说明有些基层单位,制度是挂在墙上的,文件是锁在抽屉里的,根本没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如果生命通道容得下 " 私货 ",透支的是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
如果下一次救护车的警报再响起,人们的第一反应不再是让路,而是去查看救护车里拉的是什么,抢救生命的时间因此被耽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