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现场 5小时前
广州珠江新城一起高坠事故致1人死亡,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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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广州珠江新城一起高坠事故致 1 人死亡,调查报告公布:作业人员失重坠落,安全带从横杆上滑脱,直接坠落至一楼地面,经 120 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6 月 26 日,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公布《天河区 "4 · 19" 广州合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6 年 4 月 19 日 16 时 25 分许,在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通讯大楼七楼更换玻璃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根据调查报告内容,2026 年 4 月 19 日 8 时许,广州合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时组织黎某胜、康某会等两名作业人员到现场对南面窗户破损玻璃实施更换作业。

当天 16 时 15 分左右,康某会从西往东数第二个窗户翻出,站在外立面铝合金百叶空调外机格栅上,左脚站在百叶格栅连接墙体的铝合金横杆上,安全带系挂在该横杆上,右脚站在窗沿上,准备安装第 4 块玻璃。约 10 分钟后,横杆连墙处突发断裂脱落,康某会失重坠落,安全带从横杆上滑脱,康某会直接坠落至一楼地面,经 120 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康某会所站立的百叶格栅连墙横杆承载能力差,在承受作业人员荷载时,螺丝固定结构破坏致横杆断裂脱落,拴挂其上的安全带随即脱开,导致康某会直接从七楼坠落至一楼地面。

调查指出,康某会虽有按规定拴系安全带,但没有按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带,一是把安全带拴挂在脚下不牢固的百叶格栅连墙横杆上,二是没有把安全带拴挂在作业平面上方。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作业人员违规冒险实施高处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对涉事公司合旭建筑工程公司,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涉事公司实际负责人胡某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康某会,违规冒险实施高处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评论
云飞_0208010929
3小时前
哎,高处作业的条件有多少是对的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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