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纪委监委驻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香洲区监委对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原总经理刘昱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昱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安排;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要求,在贷款审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昱辉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昱辉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经香洲区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香洲
编辑:胡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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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陈惠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