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56分钟前
新能源车电池泡水,车主申请全损遭拒,法院判保险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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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8 日,在第 14 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当天,北京金融法院发布涉科技保险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新能源汽车 " 推定全损 " 纠纷案,引发关注。

典型案例显示,一辆新能源汽车因涉水事故导致动力电池受损,维修报价远超车价本身,保险公司以 " 电池本应防水 " 和 " 车主擅自报废车辆 " 为由拒绝按全损理赔。

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前期已参与拆解定损,事后不得以程序瑕疵为由拒绝按全损赔付。

电池泡水需高额维修,车主申请全损遭拒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

车主张某为自己的新能源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一日,该车在积水路段行驶时发生事故,张某当即报案。

保险公司随即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同意由维修店对锂离子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定损——光是拆解费就花了一笔钱。

维修店随后出具了报价单,列明需要更换动力电池系统总成等配件,材料费加起来远超车辆的保险金额。

面对高额的维修单,张某选择将车辆报废回收,并办完了注销手续。随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按 " 推定全损 " 理赔——通俗说,就是车子修起来比本身还贵,干脆按整车报废赔。

但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理由有二:一是车辆只是底盘过水,电池有防水设计,不应该损坏;二是张某没跟保险公司商量就私自报废,导致没法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损失程度。

双方谈不拢,张某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推定全损合理,保险公司须足额赔偿

一审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均支持张某的诉求。

法院指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系统技术高度集成、价值高度集中,其损害机理与维修成本结构与传统燃油车辆存在显著差异。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进一步解释:本案车辆虽仅底盘受损、外观完好,但动力电池占整车成本 40% 以上,其内部已发生不可逆损坏。因此,传统 " 以貌取车 " 的外观定损方式无法反映真实损失,必须贯彻实质判断原则,以专业拆解检验结论为认定依据。

本案中,保险人前期行使查勘权、参与并同意拆解定损,已与投保人共同完成了初步的损失核定,该行为构成对损失事实的认可。保险人事后以程序瑕疵为由反悔拒赔,违反了最大诚信履约要求。

鉴于案涉车辆维修费用远超保额,已无修复可能,推定全损系平衡双方利益的理性安排,一审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及拆解费。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接受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保险公司抗辩成立的前提是 " 车主单方报废灭失检材 ",法院之所以驳回拒赔,关键是保险公司全程参与拆解定损,已实质认可车辆损失状态,丧失事后鉴定抗辩权。

" 绝对不能仅完成拆解定损就自行报废、拆解、送解体厂;必须拿到保险公司书面确认文件,或完成共同定损、证据固定后,再处置车辆。" 王国军建议,普通车主不建议赌 " 保险公司到场拆解即默认认可 ",合规流程才能规避举证风险。

评论
Jovial_wechatUser
36分钟前
必须拿到保险公司书面确认文件的结果就是保险公司拖着变成你打官司找它了
JohnZhy
40分钟前
说下是哪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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