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 7 月 10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唐德智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德智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德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唐德智利用担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计划建设处处长、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副秘书长、秘书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德智 资料图
公权私用
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
2025 年 8 月 29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唐德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 年 3 月 2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唐德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唐德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贪欲膨胀,公权私用,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德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德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