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年初的一个午后,吴某萍在出门收取闺蜜的借款后,再也没有回家,留下年仅 10 岁的儿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苦苦寻找母亲的踪迹。28 年后,当泸州一处商场楼顶的花坛被敲碎,一具埋藏了 28 年的尸骨重见天日,而凶手竟是吴某萍的闺蜜。该案于 7 月 10 日上午 9 时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当日下午 4 时,庭审结束,被害人的儿子黄先生向记者表示,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被害人儿子黄先生接受采访。
开庭前,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年在母亲失踪后,由于对父亲和母亲离婚有怨恨,他经常孤身一人出远门寻找母亲," 那时候偶尔会住在同学家,同学家住不了的话,我就睡在马路、工地、桥洞。当时虽然年纪小,因为心里一直挂念着找妈妈,我也从没感觉过害怕。"
黄先生坦言,在尸体发现前,他的心里坚持认为母亲只是离家出走了," 直到我 30 岁成家了以后,我还经常跟我老婆和朋友说,母亲或许哪天就突然回来了。"
母亲失踪 28 年后,当黄先生得知母亲遇害,且尸骨就埋在她做生意的商场楼顶," 当时我非常痛苦,感觉这么多年坚信的事情一下崩塌了,但同时也有一丝释怀。"
黄先生介绍,他刚看到两名被告人的时候,非常愤怒,甚至差点呼吸不上来。在庭审上他了解到,男女两名被告人在杀害他的母亲后,还曾组建了家庭,虽然后面离婚了,但他们还把自己的孩子供养上了大学。被告人杨某根对检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还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
黄先生说," 被告人陈某芬只承认杀害我母亲的事情,但对中间的很多细节都不承认,她觉得此事的主要责任不在她,但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在此案中属于共犯。"
黄先生表示,在庭审最后,法官问他有什么想表达的," 我当庭询问了两名被告人,为何当年要为了区区 4 万块钱杀害我的母亲?你们在杀害我母亲的时候考虑过我的感受吗?我当年还是个小孩子。他们当庭对我表示道歉,还说要从精神损失等各方面赔偿我,但我不需要他们的补偿,只需要他们还我母亲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