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声称决定暂不对外发声的宋涛,在越疆(HK2432)科技创业板 IPO 过会后再度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回应了市场质疑。7 月 25 日午间,宋涛对越疆(HK2432)科技此前发布的《自愿公告澄清》一一作出回应,其中对于其 " 联合创始人 " 身份,宋涛称系对本人实际参与越疆(HK2432)创业过程的事实性描述,并直指刘培超侵占其应得 47.2823%越疆(HK2432)合伙份额对应股权权益的行为涉嫌严重违法。
对于越疆(HK2432)提到的宋涛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宋涛本人表示,系对本人实际参与越疆(HK2432)创业过程的事实性描述。据宋涛介绍,经山东大学校友引荐,刘培超邀请其参与越疆(HK2432)的创业经营。自 2015 年 10 月起,宋涛开始以兼职的形式主持越疆(HK2432)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此后,陆续有数名山大校友加入越疆(HK2432),越疆(HK2432)亦因其及其他加入的联合创始人团队获得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到 2016 年 3 月,越疆(HK2432)已经有 20 人左右。随着规模扩张与产品丰富,越疆(HK2432)的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加之投资人要求其在越疆(HK2432)任职,刘培超盛情邀请其全职加入越疆(HK2432)。
宋涛认为,《自愿公告澄清》仅澄清其办完全部离职手续的时间,隐瞒其在 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期间实际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参与团队组建等创业贡献,刻意误导公众。
对于股权争议,宋涛表示,其股权权益源于《股权授予协议书》,并非股权激励计划,已登记的 22.455%越疆(HK2432)合伙财产份额由吴志文、郎需林、刘培超分别转让取得。
针对越疆(HK2432)合伙转让股权事项,宋涛则表示,越疆(HK2432)合伙擅自转让所持越疆(HK2432)股权合法合规,与事实明显不符,刘培超侵占其应得 47.2823%越疆(HK2432)合伙份额对应股权权益的行为涉嫌严重违法。
对于越疆(HK2432)声称宋涛干扰公司发行上市进程一事,宋涛则表示,本人依法投诉举报系合法维权之举,不存在所谓 " 干扰发行上市 " 的意图,相反,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以 "越疆(HK2432)正处于上市的关键节点 " 为由,肆意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另外,宋涛表示,为妥善解决与越疆(HK2432)、刘培超之间的相关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已经依法向深圳国际(HK0152)仲裁院提起了仲裁申请。目前案件已经得到受理。
据了解,7 月 22 日越疆(HK2432)科技创业板 IPO 上会获得通过,从上市委询问问题来看,并未对此次宋涛实名举报事项进行追问。
针对宋涛回应,北京商报记者也致电越疆(HK2432)科技方面进行求证采访,但未有人接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