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财经 23小时前
天际新能源被罚200万,责任人共被罚355万,涉年报虚假记载
index.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蓝鲸新闻 8 月 17 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天际股份存在以下情形: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天际股份子公司新特化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天际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时任天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吴某盾,时任天际股份副总经理周某,时任天际股份财务总监杨某轩,时任新特化工董事长支某清,是对天际股份上述违法行为负责。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吴某盾、周某、支某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杨某轩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罚款。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
大家都在看